楠木軒

惡意扣款誰擔責(二)| 新生支付被疑“幫兇”,套路網貸平台太多,支付機構責任幾何?

由 弓四清 發佈於 財經

“我沒在這個平台貸過款,這家支付機構為何隨便扣我錢?”“這個App我都沒弄明白是怎麼回事,怎麼剛填完驗證碼就扣錢了?還顯示是支付機構授權自動扣款”……移動支付時代,對於賬户安全的顧慮時常引發熱議。遭遇不明原因的扣款時,用户也是疑慮重重。

2月28日,北京商報記者以“扣款”為關鍵詞在公共平台搜索發現,不少用户對於當前各類App中出現的自動扣款叫苦不迭。一片吐槽聲中,也浮現了不少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身影。

新生支付再陷扣款風波

此前,北京商報記者發佈報道《惡意扣款誰擔責(一)|假放貸、真扣款,“立花優品”們為何換身“馬甲”就能重來?》,揭露大量網貸平台打着快速放款的旗號,以會員費、激活費等名義“收割”用户。

其中,“立花優品”貸款平台在1個月內遭遇了千餘名用户投訴。受訪用户向北京商報記者展示的信息顯示,在註冊環節收到的短信提示中,出現了“申請開通‘新生’快捷支付”的相關字樣,在扣款後的短信提示中,同樣顯示“消費新生-立花優品”。

北京商報記者也進行了進一步求證,在用户展示的扣款詳情頁面中,也明確指出交易地點、收款賬户均為“新生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生支付”)。在關於“立花優品”平台的投訴中,也有大量受害用户將矛頭指向了新生支付,直言其是“幫兇”。

央行官網信息顯示,新生支付在2011年5月獲得央行發佈的《支付業務許可證》,並在2021年5月完成了第二次牌照續展工作,目前,新生支付的業務類型包括互聯網支付和全國範圍內的預付卡發行與受理,以及浙江省、江蘇省、海南省、福建省、四川省的銀行卡收單業務。

值得一提的是,這也並非新生支付首次捲入此類違規網貸平台的風波中。在2021年11月,北京商報記者便報道揭露了新生支付為“天使優品”“西瓜秒下”等平台提供支付渠道,用户同樣出現了填寫驗證碼後就遭遇扣款的情況。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除了上述平台外,新生支付的身影還出現在了多個網貸平台惡意扣款的投訴中,直指新生支付“私自扣款”“盜刷”等。針對這一情況,2月28日,北京商報記者就“立花優品”交易情況和如何解決用户投訴等問題,向新生支付方面進行了解, 但截至發稿,未收到對方回覆。

易觀分析金融行業高級分析師蘇筱芮表示,用户在遭遇各類平台惡意扣款背後出現持牌支付機構身影,是代收業務亂象的一個表現。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規範代收業務的通知》,代收機構應當按規定對收款人開展客户身份識別,採取有效措施核實收款人身份和經營活動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不得為非法設立的組織及違法違規交易提供代收服務。

支付機構難辨真身

移動支付飛速發展的當下,用户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各類購物、社交、出行等App,背後都少不了第三方支付機構。

北京商報記者瞭解到,第三方支付機構在為商户提供支付通道前,同樣需要完成運營主體審核,根據商户提供的相關協議內容等對商户主營業務、營業資質等進行進一步核查。經使用用户授權同意後,支付機構可從用户賬户扣劃資金至收款商户,還可以授權自動扣款等。

在“立花優品”事件中,運營方便是將“授權支付機構代扣”暗藏在了平台註冊環節中,用户在開展新用户註冊操作時,如果沒有注意到短信提示,就很容易遭遇扣款。此後用户完成銀行卡綁定操作,運營方發起扣款指令,便可直接從用户賬户扣款。

在過往的報道中,北京商報記者也多次揭露了支付機構為此類平台提供支付通道一事。從支付機構反饋的信息來看,此類平台在商户准入環節往往資質齊全,所展示的主營業務也與貸款等事宜毫無關聯,支付機構也很難識別。部分支付機構則是在收到用户反饋的信息後,才會關停商户並協商退款。

零壹研究院院長於百程認為,貸款本身屬於金融業務,與此類平台合作的第三方支付公司,需要更加嚴格地做好審核把關和風險監測。而為了保證交易的真實性,支付機構要持續強化對特約商户的管理,不能僅做事前風控。更有部分機構面對經營壓力,在特約商户准入和管理上可能有所鬆懈,具有僥倖心理,但實際上最終可能得不償失。

蘇筱芮更是直言,支付機構審核出現漏洞可能有兩方面原因,一是自身風控能力不足,審核水平不佳,無法真實識別違規平台的本質;二是故意為之,為了業績利潤不惜鋌而走險。

對於新生支付出現在大量違規平台的投訴中,北京商報記者也向其進一步瞭解了公司對於入網商户有哪些審核機制、後續有何強化風控的措施等問題,同樣未收到對方回覆。

持續強化巡檢審核

而作為金融領域細分賽道上的“正規軍”,支付機構們為合作商户提供支付通道一事,一直以來也都是監管整治的重點方面。為現金貸、賭博、詐騙等平台或網站等非法交易提供支付通道的行為,近年來也遭遇嚴懲。

同樣以新生支付為例,在2021年,新生支付便因為資金結算至商户非同名賬户、違規向不符合條件的特約商户提供“T+0”結算,與身份不明的客户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户開立匿名賬户、假名賬户等問題,接連領到央行罰單,合計罰沒金額接近900萬元。

對於騙局中支付機構是否應該承擔相應責任等問題,蘇筱芮表示,這一責任認定需要關注在代收代扣業務中,第三方支付機構是否履行了業務相關的審核義務,是否在扣款前依照監管要求對付款用户履行了必要的告知流程。如出現違規情形,不僅需要擔責,還將受到來自央行的通報及處罰等。

“根據監管要求,作為開户機構的銀行或支付機構,要保證收款人名稱、付款用途、付款賬號等多項內容的真實性。採取有效措施核實收款人身份和經營活動的合法性。僅僅依靠事前的資料審核,很容易讓違規平台渾水摸魚。”蘇筱芮表示。因此第三方支付機構需要加大商户准入管理,加強對風險商户的日常巡查,不斷完善風險防控機制。

蘇筱芮指出,普通用户在面對此類平台時也要提高警惕,對於一些來源不明的App、網站等,在填寫手機號、銀行卡等信息時,要仔細閲讀機構發佈的短信等內容。

於百程則進一步強調,監管方要求支付機構做好特約商户審核、受理終端管理、強化收單業務風險監測和健全特約商户分類巡檢機制等4項內容,支付機構應該持續做好此類工作,對合作商户的輿情和投訴等方面需要做重點關注,及時核實並關停違規商户。

北京商報記者 嶽品瑜 廖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