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教育7月3日訊,勤上股份(002638.SZ)今日發佈公告顯示,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以下簡稱“廣東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東莞勤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關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0]84 號)。
根據廣東證監局通報,2019年10月31日,勤上股份發佈2019年第三季度報告,披露預計全年 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以下簡稱“淨利潤”)為1000萬元至1500萬元。2020年2月29日,勤上股份發佈業績快報,披露預計2019年度淨利潤為2672萬元。4月30日,勤上股份發佈《2019 年主要經營業績》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關於 2019 年主要經營業績的專項説明》,披露2019年度淨利潤為3186.16萬元,公司除董事仲長昊外的全體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保證上述 主要經營業績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6月30日,勤上股份發佈經審計的2019年年度報告,披露公司2019年度虧損3.73億元。勤上股份披露的2019年度淨利潤出現大幅變動,此前披露的業績快報和主要經營業績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第二條、第二十五條的相關規定。
廣東監管局指出,勤上股份董事長、總經理梁金成,財務總監鄧軍鴻,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馬鋭,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 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賈茜,公司董事陳文星、 黃錦波、張素芬,獨立董事王治強、錢可元、詹偉哉,監事李伯陽、楊紅、宋懷 遠,副總經理盧維真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履行勤 勉盡責義務,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對其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監管要求公司應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內部問責,於收到本決定書30日內向我局報送整改報告、 內部問責情況,並抄報深圳證券交易所。
在公告中,勤上股份表示,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