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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規短期健康險產品5月1日前停售 保險公司面臨轉保大考

由 南門語山 發佈於 財經

  中新經緯客户端4月17日電 (魏薇)火爆的短期健康險市場迎來整改。近日,部分保險公司陸續發佈短期健康險產品停售公告。

  據悉,此次整改源於今年1月,銀保監會發布的一則《關於規範短期健康保險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對短期健康險經營不規範的問題進行明確,如不得使用“自動續保”“承諾續保”“終身限額”等易與長期健康保險混淆的詞句,保險公司開發的短期健康保險產品中包含續保責任的,應當在保險條款中明確表述為“不保證續保”條款。

  通知還指出,通知印發前保險公司已經審批或備案的短期健康保險產品,不符合通知要求的,應於2021年5月1日前停止銷售。

  部分保險公司發佈停售通知

  短期健康保險,是指保險公司向個人銷售的保險期間為一年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證續保條款的健康保險。短期健康險涉及的主要產品包括醫療險,尤其是近年來大火的百萬醫療險。此前,短期健康險產品因其價格低、保額高、宣傳時經常帶有“承諾續保”“連續投保”“自動續保”等字眼,一度成為市場熱銷的爆款。

  “部分公司銷售行為不規範,把短期健康險當做長期健康險銷售,一旦賠付率超過預期就停售產品,嚴重侵害了消費者利益。”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近日在回答記者提問時指出。

  監管新規的威力正在顯現。近日,對於部分不合規的短期健康險產品,多家保險公司相繼發佈了停售的公告。3月25日,工銀安盛人壽發佈公告稱,將於2021年4月30日停售不符合通知要求的短期健康保險產品。3月26日,建信人壽公告稱,該公司決定自5月1日起停止銷售7款短期健康保險產品。

  建信人壽停售7款短期健康保險產品 來源:建信人壽微信公眾號

  4月1日,中英人壽發佈也發佈了部分短期健康險停售公告,中英人壽百醫百順醫療保險等五款短期健康險產品於5月停售。

中英人壽停售5款產品 來源:中英人壽微信公眾號

  “停售並不意味着類似的產品以後就沒有了,保險公司會在符合監管要求的情況下,推出新的迭代產品。” 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中國保險與養老金研究中心研究員朱儁生對中新經緯客户端指出,有的短期健康保險產品不符合銀保監會的要求,所以面臨停售,“停售”後保險公司會報批或者備案新的產品,在產品的形態和要素上符合監管的要求,再重新推出。

  一位財險公司相關負責人稱,通知發佈後,公司第一時間進行過排查,在產品形態上沒有不合規的,主要涉及到“自動續保”的字樣調整,會在5月1日之前調整到位。此外,通知要求,產品包含續保責任的,保險條款應表述為“不保證續保”條款,該負責人稱,產品對應的相關條款會做替換,但不會影響產品正常銷售。

  “如果僅僅是條款表述,那隻需要做原條款的變更報備、補充條款説明或通過特約調整表述”,某保險經紀公司相關負責人告訴中新經緯記者,監管要求一年期健康險產品要明確有“不保證續保”的説明,據其瞭解,大部分財險公司會按照監管要求重新報備條款,只是更新添加了“不保證續保”的描述,達到了監管的要求,本身的產品是沒有變化的,所以會繼續售賣。

  保險公司為投保人提供轉保建議

  中新經緯客户端注意到,通知要求,保險公司決定停止銷售短期健康保險產品的,除了要及時通知保險消費者外,還要為已購買產品的保險消費者在保險期間內繼續提供保障服務,同時在保險期間屆滿時提供轉保建議。

  一位國企保險經紀公司相關人士介紹,有的保險公司會出一個新版產品,讓老產品的客户轉保,為保護客户權益,一般不需要重新健康告知和核保。上述中英人壽、建信人壽等保險公司的客服人員也告訴中新經緯客户端,將會為客户提供轉保建議,具體產品可以關注官方渠道通知。

  “最近都在做轉保”,某壽險公司保險代理人孫雪告訴中新經緯客户端,該公司的一年期健康險產品都有涉及整改,她正忙着給保險到期的客户介紹升級後的產品。

  孫雪介紹,從保障週期、保障利益和保障條款來看,並未發生太大變化,只是需要客户簽字確認一下,投保新產品可以免健康告知、免等待期。“這次轉換我們還做了服務升級,給客户免費提供掛號服務、綠色通道等。”

  “保證續保”曾一度成為短期健康險產品營銷的一大噱頭,也引發業界討論和監管關注。2018年4月,銀保監會曾發佈《人身保險產品開發設計負面清單》明確指出,費用補償型醫療保險,為追求營銷噱頭,在嚴重缺乏經驗數據、定價基礎的情況下,盲目設定高額給付限額,並在短期健康保險中引入“終身給付限額”“連續投保”等長期保險概念,誇大產品功能,擾亂市場秩序,並要求保險公司進行全面自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有效整改。

  彼時,保險公司也進行過一番自查,有的保險公司將舊保險條款停售,並在新保險條款中增加了“停售處理”。

  本次通知後,保險條款又發生新一輪變更。通知指出,保險公司開發的短期健康保險產品中包含續保責任的,應當在保險條款中明確表述為“不保證續保”條款。不保證續保條款中至少應當包含以下內容:本產品保險期間為一年(或不超過一年)。保險期間屆滿,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險公司申請投保本產品,並經保險人同意,交納保險費,獲得新的保險合同。

  孫雪提供的一份新保險條款明確寫到,“本合同是非保證續保產品,本合同保險期間為一年”。

保險條款 來源:受訪者提供

  保險經紀人劉偉璐告訴中新經緯客户端,最近他的客户也收到短期健康險產品停售短信,前來向他諮詢。

  對於“不保證續保”條款,劉偉璐稱,在大部分客户購買產品之前,就有此顧慮,因此在售前他就儘量向客户解釋清楚。“首先,我會告訴客户,短期健康險不保證續保;其次,用實際案例介紹保險公司三到五年的理賠情況,客户認同後,再購買。當然也會告訴客户,最差的情況就是保險產品停售。”

  不過,也有保險公司人士擔心停售轉保會引發投保人的不滿。“如果保險公司做的不夠到位,難免有客户不滿意,甚至引發客户投訴。”上述國企保險經紀公司相關人士對中新經緯客户端表示。

  對此,南開大學衞生經濟與醫療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銘來談到,在轉保時保險公司要做到基本的告知義務,將合同條款、條款含義等向消費者解釋清楚。“要轉變過去寬進嚴出的經營理念,為了做大保費規模,放鬆健康告知的要求,等到理賠時以各種藉口拒賠,俗話説,‘醜話説在前頭’,提前做好健康告知也可以避免日後的糾紛。”

  此外,今後在續保流程上也將發生變化。通知指出,保險期間屆滿,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險公司申請投保本產品,並經保險人同意。

  據瞭解,新規之前,短期健康險多采用自動續保方式,期滿日自動扣費,核保結論則沿用上年核保決定。“新規之後,不能自動續保了,續保時需要客户再確認一遍投保事項,進一步保障客户的知情權。”孫雪介紹。

  “不保證續保”意味着什麼?

  不少消費者有疑問,不保證續保是否意味着以後短期健康險續保無法保障?

  2018年6月13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互聯網渠道短期健康保險續保問題的消費提示》指出,保證續保條款是指,在前一保險期間屆滿後,投保人提出續保申請,保險公司必須按照約定費率和原條款繼續承保的合同約定。

  上述消費提示表示,目前網銷短期健康保險的合同中雖然對續保做出了相應的約定,滿足條件的消費者在保險期間屆滿時,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繼續投保,但這並不等同於保證續保。對於非保證續保的產品,保險公司可能會出現停售、調整費率或推出替代的新產品等情況,屆時保險消費者將會面臨不能續保的風險。

  銀保險監會有關負責人建議消費者:一是在選購健康保險產品時認真閲讀產品條款,並重點關注產品的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保險期間超過1年的,或包含保證續保責任的健康險,屬於長期健康保險。同時,對於費用補償型的健康保險產品來講,其責任遵循損失補償原則,發生的醫療費用不能重複理賠,建議消費者購買此類產品時重點關注保險條款相關情況,不建議重複購買此類產品。

  二是合理購買健康保險產品。購買健康保險的目的是年輕時為老年做準備,現在為將來做準備。短期健康保險的特點是期限短,年輕的消費者購買產品的價格會比較便宜,但短期健康險也有自身的侷限性,比如,消費者因健康狀況變化導致醫療費用風險增加,消費者再次購買產品的價格會升高,同時也會面臨產品停售,無法再次購買的情況。因此,消費者在選擇健康保險產品時,不僅要關注產品的價格,還要關注產品的長期保障功能和保障水平。

  長期健康險迎利好?

  通知落地後,是否會影響短期健康險的銷售?“因為售前已經向客户解釋過,短期醫療險是非保證續保產品,我的客户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轉投其他長期醫療險。”保險經紀人劉偉璐稱。

  朱儁生則指出,可能有一定衝擊,對於部分關注保證續保的消費者,會有這方面顧慮,但總體來説影響不大。他認為,很多消費者之所以購買短期健康險,是因為在年輕時投保,保費較低。如果購買長期健康險,雖然保證續保,但費率也會高一些,所以不同人羣會有不同的選擇。朱儁生強調,在消費者具有支付能力的前提下,鼓勵消費者更多關注購買長期健康險。

  長期健康險也是監管鼓勵的方向。去年11月,銀保監會副主席黃洪在公開場合表示,現在市場上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大多是短期產品,今後必須加快發展長期商業健康保險產品。“下一步,我們監管的導向是鼓勵支持商業保險機構發展長期健康保險產品,不鼓勵發展短期健康險。但是不鼓勵不等於是要限制。”

  朱儁生進一步指出,儘管財產險公司和壽險公司都做健康險,但財險公司僅可做短期健康險業務,新規對其衝擊更大,對壽險公司影響較小,因為壽險公司可以開發長期健康險產品。

  在朱儁生看來,未來也可以研究開放財產險公司的長期健康險業務,使其和壽險公司在同一規則下在健康險領域競爭,更有利於激發市場活力、推動市場創新。(中新經緯APP)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孫雪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