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有媒體曝光袁冰妍公司因偷税漏税被罰97萬。
報道中顯示,6月13日,袁冰妍關聯公司重慶麗妍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因偷漏税被罰97.8萬元,具體事由為:2019-2021年期間,該公司以企業資金為股東本人支付與企業生產無關的消費性支出,共計815萬元。上述支出應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163萬元,但該公司未履行代扣代繳義務,因此有關部門對重慶麗妍上述行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税款60%的罰款,即97.8萬元。
此外,7月3日,袁冰妍退出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兼經理職位,由張純接任,大股東由袁冰妍變更為顧偉,但這次變更是在6月13日被罰之後,不得不讓人懷疑是袁冰妍為了降低負面影響而退出公司。
負面新聞曝光後,很快,袁冰妍擔任“品牌摯友”的某奢侈品牌將剛剛發佈不久的有關袁冰妍的宣傳內容隱藏了,應該也是在觀察口碑發酵情況,如果影響太惡劣,很可能會解約。
而隨着輿論不斷髮酵,7月4日下午,袁冰妍工作室發佈聲明。聲明中表示處罰是由於公司未及時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所導致的,已積極配合税務機關調查處理,並按時全額繳納了相關税款。同時聲明中表示已認識到錯誤,並將在之後的經營中落實整改,嚴格依法納税,及時履行代扣代繳義務,並向公眾致歉。
截止到發稿,這份聲明下面有超過6000條評論,點贊最多的一條評論寫的是“道歉有用要法律幹嘛…偷税之前怎麼沒想過,現在慌了?抱歉,必須為自己的錯事買單。”排在第二位的網友則表示還有粉絲在“控評”,同時支持一視同仁,並列舉“倫倫和冰冰”都涼了,暗指袁冰妍應該也很難在娛樂圈立足。
翻了下評論,有一部分網友批評和嘲諷,當然也不乏支持袁冰妍的粉絲。其中有網友抓住了重點,認為袁冰妍拿了815萬,一分錢的税都沒交。
平心而論,這次風波有兩個重點要搞清楚,其一是到底是蓄意偷税漏税,還是真的如工作室聲明所寫,未及時履行代扣代繳義務?二者顯然性質不一樣;其二,雖然是袁冰妍的公司,但她每天忙於拍戲及跑各種通告,應該不會有時間和精力參與公司具體運營,而財務部分的工作,肯定是由專門的財務部門和會計負責,有沒有可能被處罰了袁冰妍才知道?其實這都是有可能的,所以在我看來,不應該將藝人一棒子打死。
但是,讓人寒心的是,以上疑問還沒有最終結論,但不少網友已經開始着急給袁冰妍扣上了偷税漏税的帽子。
袁冰妍的個人社交平台,最新一條內容是7月1日慶祝香港迴歸祖國25週年的轉發,這條內容的評論區已經淪陷,大量網友湧進來質問“那你還漏税?”、“再見吧!失德藝人”、“坐等一個封號”、“為什麼偷税”等等,試想一下,袁冰妍看到這些評論會是怎樣的心情啊!
最後想説的是,1992年出生的袁冰妍,今年剛好30歲,正處在事業上升期,她在《老九門》《將夜》《琉璃》等劇中都給觀眾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值得一提的是,袁冰妍的新劇《狐妖小紅娘·月紅篇》剛開機不久,她在這部劇中搭檔楊冪和龔俊,是女二號,戲份應該比較多,不知道投資方會不會通過換演員避險?我們也會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