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開展養老理財產品試點的通知》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重要部署,中國銀保監會年度工作會議對於深化銀行業保險業改革,穩妥有序推進養老理財試點工作作出統一安排。根據《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銀保監會制定併發布《關於開展養老理財產品試點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21年9月15日起施行。

開展養老理財產品試點,是銀行業保險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穩步推進養老金融改革發展的重要舉措。試點工作有利於豐富第三支柱養老金融產品供給,培育投資者“長期投資長期收益、價值投資創造價值、審慎投資合理回報”理念,滿足人民羣眾多樣化養老需求。

銀保監會結合國家養老或金融領域改革試點區域,選擇“四地四家機構”進行試點,即工銀理財在武漢和成都、建信理財和招銀理財在深圳、光大理財在青島開展養老理財產品試點。試點期限一年。試點階段,單家試點機構養老理財產品募集資金總規模限制在100億元人民幣以內。

《通知》要求四家試點機構穩妥有序開展試點,做好產品設計、風險管理、銷售管理、信息披露和投資者保護等工作,保障養老理財產品穩健運行。同時,堅持正本清源,持續清理名不符實的“養老”字樣理財產品,維護養老金融市場良好秩序。

下一步,銀保監會及試點地區銀保監局將加強對養老理財產品試點工作的監督管理,及時對試點工作進行評估和經驗總結,為推動理財公司更加深入地服務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建設,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創造良好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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