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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案後一週23家A股獨董辭職?獨董辭職潮來了到底是咋回事?

由 嶽洪秀 發佈於 財經

根據澎湃新聞的報道,震驚市場的康美案一審落槌後,A股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以下簡稱“獨董”)出現了一波“辭職潮”。

據澎湃新聞記者不完全統計,從11月12日至今,近一週時間內有23家上市公司發佈了24名獨董的辭職公告,大部分獨董因個人原因申請辭職。其中,還不乏有獨董要求上市公司儘快披露其辭職事宜的情況。

根據澎湃新聞記者測算,11月份至今,公告獨董辭職的A股上市公司數量為33家,同比增加57%,環比增加達65%。

對此,有業內人士告訴澎湃新聞記者:“康美藥業案一審判決中,5名獨董都被判決承擔不小的連帶賠償,是近期不少獨董辭職的原因之一。當下,獨董成為一個風險大於收益的工作。”

11月12日,康美案一審判決落槌。其中,5名獨董被判承擔5%至10%的不等鉅額連帶賠償責任,金額分別為1.23億元、2.46億元。而大多數A股上市公司獨董一年的報酬普遍在10萬元左右。

説實在,看到這次康美案之後大量的上市公司獨董辭職,很多人都會很詫異,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我們到底該怎麼看待這件事呢?

首先,我們要明白獨立董事到底在整個上市公司中承擔什麼職責?我們之前就曾經反覆説過,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一般情況下都是由上市公司選出來進行上市公司監督代表的,是中小股東在上市公司中的利益,避免上市公司被大股東或者經營管理層所操控來影響中小股東的權益,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獨立董事相當於是對上市公司的一個有效監管。但是問題是對於當前的中國A股的上市公司來説,獨立董事的有效監管其實並沒有真正發揮到地方,我們看到大量的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實際上都在想方設法進行上市公司的監管,然而真正能做到的卻非常少,主要的原因是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並不在上市公司內部任職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個人,僅僅能夠通過給董事會的各項材料和報告來判斷上市公司的情況,如果上市公司在材料中就直接造假的話,獨立董事幾乎也沒有辦法知道上市公司到底怎麼樣,之前由於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要求並不高,所以獨立董事也就得過且過能看出來的能看出來的就看看,不出來的也無所謂。但是康美案之後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要求驟然提升,這對於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來説將會出現巨大的問題。

其次,我們看到對於當前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制度基本上是一個風險和收益不成比例的狀態,對於上市公司來説,獨立董事本身的收入是相對比較低的,人均收入一年也就10萬塊錢左右,但是要承擔的風險卻是上億的風險,這麼高的風險和這麼低的收入,再加上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根本沒有抓手來了解上市公司本身的經營狀況,以及這些材料是否造假,那麼就讓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變成了一個黑箱,對於大多數的獨立董事來説,寧願不要這10萬塊錢也不要承擔這種潛在的連帶高風險。

第三,康美案之後對於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是一次巨大的挑戰,這就直接為上市公司未來能否請到獨立董事帶來了問題,未來上市公司如果要聘請獨立董事的話,獨立董事們將會非常謹慎,畢竟康美案在前,大家知道了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潛在的高風險,自然也就會審慎選擇是否要擔當這家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未來對於中國的各家上市公司來説,想要請到獨立董事可能會變得越來越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