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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澳科技擬發可轉債募不超100億 3個月前定增剛募50億

由 夏侯依絲 發佈於 財經

  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26日訊 晶澳科技(002459.SZ)今日股價收跌1.00%,報64.38元,總市值1515.43億元。 

  晶澳科技昨晚披露的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預案顯示,公司本次可轉債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00億元(含100億元),募集資金總額扣除發行費用後用於“包頭晶澳(三期)20GW拉晶、切片項目”、“年產10GW高效電池和5GW高效組件項目”、“年產10GW高效率太陽能電池片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本次可轉債每張面值100元人民幣,按面值發行。本次可轉債期限為發行之日起六年。本次可轉債票面利率的確定方式及每一計息年度的最終利率水平,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在發行前根據國家政策、市場狀況和公司具體情況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本次可轉債採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歸還本金和最後一年利息。 

  本次可轉債轉股期自本次可轉債發行結束之日滿六個月後的第一個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轉債到期日止。在本次可轉債期滿後五個交易日內,公司將以本次可轉債的票面面值上浮一定比例(含最後一期年度利息)的價格向本次可轉債持有人贖回全部未轉股的本次可轉債。具體上浮比率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在本次發行前根據市場情況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在本次可轉債轉股期內,如果下述兩種情形的任意一種出現時,公司有權按照本次可轉債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本次可轉債:(1)公司股票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130%);(2)當本次可轉債未轉股餘額不足人民幣3,000萬元時。 

  本次可轉債向原股東實行優先配售,原股東有權放棄配售權。具體優先配售數量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在本次發行前根據市場情況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並在本次可轉債的公告文件中予以披露。 

  公司本次可轉債發行方案的有效期為十二個月,自本次發行方案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計算。 

  2022年5月11日,晶澳科技披露的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之發行情況報告書暨上市公告書顯示,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新增股份7438.26萬股,發行價格為67.22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50.00億元,募集資金淨額為49.69億元。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將全部用於年產20GW單晶硅棒和20GW單晶硅片項目、高效太陽能電池研發中試項目和補充流動資金。 

  晶澳科技本次定增的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是中信證券,聯席主承銷商是瑞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泰證券、國元證券。本次發行費用為3132.08萬元,為不包含相應增值税的保薦及承銷費。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行對象為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州博方維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夥)、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博源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夥)、諾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瑞森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中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東方阿爾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源樂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銀河資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景順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行對象共21名,發行對象認購的股票限售期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