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丨梁怡
7月22日上午11時,新潮能源(600777.SH)新任管理層在北京辦公室召開新聞發佈會,議題包括介紹新潮能源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相關情況,包括罷免董監事及選舉產生的新的董監事以及新任管理層接管公司的相關情況。
新潮能源新任董事長潘輝、董事王進洲、副總經理傅斌等出席了本次新聞發佈會,而原管理層人員均未露面,此外,一名自稱是子公司墨鑫國際的員工,新潮能源法律顧問以及多家媒體到場。
繼前一日(7月21日)上午新任董監高“闖”北京辦公區稱要接管新潮能源但遭原董秘、證券事務代表拒交相關文件、章證照以及ukey等後,7月22日新聞發佈會現場“內鬥”再次升級,新任董監高與疑似原管理層人員爭吵長達近半小時,場面十分混亂。在11點30分前後,新聞發佈會被臨時取消。
事情的起因還得從7月8日新潮能源9名股東在上海凱賓斯基酒店召開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説起。
7月8日,寧夏順億、東營匯廣、東營廣澤、金志昌盛、杭州鴻裕、寧波善見、寧波馳瑞、綿陽泰合、上海關山等9名合計持有新潮能源10%以上股份的股東自行召開了新潮能源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罷免劉珂、範嘯川、程鋭敏、張曉峯、徐聯春、杜晶等6名董事及劉思遠、陸旭等2名監事,並選舉產生王進洲、潘輝、王兆國、黃剛、覃業貴、 肖義南等6名董事以及吳玉龍、邵侃等2名監事。
隨後兩日,新潮能源接連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和山東證監局的監管工作函,上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儘快向相關股東核實,上述股東大會召開的相關情況。如涉及信息披露義務的,應依法依規對外公告。
截至發稿日,新潮能源仍未對外披露該次臨時股東大會的相關決議。
事實上,原管理層一直在質疑這次“臨時股東大會是否合法”。同樣,這也是本次新聞發佈會上新任管理層與疑似原管理層的爭論點,雙發各執己見。
當日,現場一位自稱是新潮能源子公司墨鑫國際的人員表示,墨鑫國際是獨立法人,子公司的財產不可侵犯,不能因為是上市公司的股東就侵犯子公司的財產,“這是我墨鑫國際的地方,我作為行政監督,這是我的工作職責,有義務要維護公司財產,否則你們(新任管理層)給我一個免職文書,如果沒有請你們離開,”他説道。
天眼查APP顯示,北京墨鑫國際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是新潮能源的全資子公司,成立於2014年5月8日,註冊資本為1.5億元,註冊地址為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91號院8號樓35層3501室,公司人員規模小於50人,參保人數為30人,經營範圍為項目投資;產品設計;技術推廣服務;經濟貿易諮詢;企業管理諮詢;承辦展覽展示活動;市場調查;公共關係服務;銷售機械設備。
前述墨鑫國際員工還表示,新任管理層沒有工商變更、上市公司股東變更公告或者法律層面的判決文書任等有效證據,還侵犯公司的財產,這是違法行為,這是一場徹頭徹尾的鬧劇。
另一位自稱是新潮能源有效的常年法律顧問則認為,其代表新潮能源的原管理層就7月8日的臨時股東大會重申兩點,一是相關主體無權自行召開本次臨時股東大會,並且召集、召開的的程序違法違規,二是原董監高已明確申明不參會且不認可本次會議效力。
圖片來源:現場拍攝
針對上述事項,前述九位股東授權代表何亮反駁稱,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是依法合規的,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人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且持股滿90日,均為滬市普通賬户,不存在所謂融資融券信用賬户的情況,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
他還表示,中國日報是證監會指定披露的信息媒體,同時中國日報沒有信披版面,法律也沒有規定信披必須在指定版面,此外上市公司的信披都是付費。
此次內鬥的核心或在於原管理層存在涉嫌掏空新潮能源。
何亮在接受界面新聞記者採訪稱,新任管理層將依法向劉珂追討被其侵佔的2.2億元資金,還要徹查此前劉珂在位時新潮能源為華翔公司提供的25億元擔保一案。
何亮表示,哈密中院的終審判決書顯示,劉珂控制的中金創新與華翔(北京)投資有限公司(下稱“華翔公司”)存在鉅額資金往來,可見兩者關係非比尋常。
就廣州農商行於2017年6月28日、2017年8月3日分兩筆向華翔公司累計提供貸款25億元,並由新潮能源等主體提供擔保一事,何亮發出3連問。
其一,從信息披露時點來看,廣州農商行於2020年11月3日向包括新潮能源在內事涉該案的三家上市公司同時發函,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0年11月23日就該案件已正式立案。事涉本案的另外兩家上市公司於2020年11月即依法予以公告,而新潮能源直至2021年3月4日,經媒體廣泛報道後才予以公告,較其他上市公司而言,信息披露晚了4個月之久,且在公告前,新潮能源主要子公司股權均已被廣州農商行係數凍結,新潮能源董事會為何一直對此“裝聾作啞”?
其二,從歷史公告內容來看,2021年2月10日,上交所曾就華翔公司向中金創新匯入2.2億元事項向新潮能源下發《監管工作函》,2021年2月24日,新潮能源董事會在監管工作函回覆公告中稱“華翔公司支付的上述2.2億元補倉款來源於第三方金融機構的2017年6月發放的融資款”,依常理來説,華翔公司對外融資屬於商業機密,劉珂及中金創新是如何獲悉華翔公司商業機密的?劉珂既然能精準掌握所謂融資款的發放時間為2017年6月,劉珂與華翔公司至今到底存在何種密切關係?同時廣州農商行向華翔公司發放第一筆15億元貸款的時間恰好是2017年6月28日,他懷疑新潮能源公告中提及的“第三方金融機構”到底是不是廣州農商行?如果上述回答屬實,則證明劉珂及中金創新至少應當是華翔公司25億元貸款的知情者?如果僅是知情者,劉珂為什麼在廣州農商行向新潮能源發函、廣州中院正式立案且案件信息可以公開查詢、其他兩家上市公司均進行公告、乃至新潮能源主要子公司股權被廣州農商行全數凍結後,依然選擇隱瞞此事呢?
何亮指出,劉珂不僅與25億元“暗保”事項的借款人華翔公司關係密切,而且與貸款人廣州農商行的聯繫也極其緊密。根據多家上市公司公告及公開信息,廣州農商行曾向劉珂控制的北京中金瑟合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夥)提供10億元資金參與沙鋼股份的定向增發,曾向劉珂控制的北京中金君合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夥)提供12.3億元參與新潮能源定向增發,劉珂控制的主體在廣州農商行多筆對外投資(如“長江財富-中金2號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等)中擔任財務顧問。鑑於劉珂及其控制的中金創新與華翔公司、廣州農商行的緊密關係,以及劉珂在25億元“暗保”事項曝光前後的種種異常舉動,“劉珂在華翔公司25億元貸款及新潮能源“暗保”中究竟扮演何種角色?”何亮表示。
內鬥不止外,新潮能源業績也慘不忍睹。2020年,新潮能源歸母淨利潤虧損26.56億元,上年同期為盈利10.8億元。2021年一季度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12.12億元,同比下降23.27%;歸母淨利潤2.53億元,同比下滑66.20%。
此外,據新潮能源公告披露,時任董事會在7月7日前夜突發股東大會通知,稱將在7月23日召開股東大會。
何亮對此向界面新聞記者表示,“新任董事已經依法選舉產生,所以應由新任董事會組織本次股東大會,鑑於被罷免董監高拒不移交章證照等,股東大會會有何結果並不好説。”
新潮能源的“內鬥”還在陸續,後續如何發展,界面新聞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