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公佈。
建議指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租購併舉、因城施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完善土地出讓收入分配機制,探索支持利用集體建設用地按照規劃建設租賃住房,完善長租房政策,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和城鎮新增建設用地規模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鈎政策,強化基本公共服務保障,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優化行政區劃設置,發揮中心城市和城市羣帶動作用,建設現代化都市圈。推進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
推動金融、房地產同實體經濟均衡發展,實現上下游、產供銷有效銜接,促進農業、製造業、服務業、能源資源等產業門類關係協調。破除妨礙生產要素市場化配置和商品服務流通的體制機制障礙,降低全社會交易成本。完善擴大內需的政策支撐體系,形成需求牽引供給、供給創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動態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