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新《證券法》有關要求,支持證券公司充實資本,增強風險抵禦能力,更好服務實體經濟,證監會發布《關於修改的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此次《證券公司次級債管理規定》修改,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是允許證券公司公開發行次級債券。二是為證券公司發行減記債等其他債券品種預留空間。三是統一法規適用。將規定中機構投資者定義統一至《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要求,將次級債券銷售相關要求按照《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進行調整。四是增加《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貫徹實施修訂後的證券法有關工作的通知》《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等作為上位法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