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醫保局在官網公佈了《2020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簡稱《方案》),正式啓動了新一輪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與往年相比,《方案》在調整範圍、方式、程序等方面都作了較大幅度的調整。
8月28日,國家醫保局醫藥管理司相關負責人在媒體溝通會上表示,醫保藥品目錄調整朝着科學化、規範化、精細化、法制化、動態化方向發展。按照目前的時間安排,如進展順利,本次目錄調整工作將於年底前完成,爭取明年起落地執行。
此外,針對市場關心的創新藥進入醫保目錄,上述負責人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在今年的醫保藥品目錄准入談判中,我們將組織專家嚴格把握有關標準和條件,也請社會和藥品企業對談判要有合理的預期,可能成功率不會很高。”
“在今年的創新藥在徵求意見過程中,部分創新藥企業及行業協會對新藥截止時間提出了意見和建議。”國家醫保局醫藥管理司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此次調整充分體現了醫保局鼓勵支持創新的態度。對於那些剛剛獲批的創新藥,特別是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藥,給予更快的准入機會。同時,將符合條件的新藥納入目錄,也能夠讓廣大參保患者更早受益。
但這並不意味着大量創新藥會同時進入醫保。“我國還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基本醫保籌資有限,2019年居民醫保人均籌資只有800元左右,其中的三分之二還是來源於財政補助,因此必須強調和堅持‘保基本’的制度定位,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將價格合理、經濟性高、滿足基本醫療需求的藥品納入目錄範圍。” 國家醫保局醫藥管理司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解決創新藥的可及性也不能僅僅依靠基本醫保一條道路,要充分發揮各類補充保險、商業健康保險的功能,通過建立完善中國特色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更好滿足不同層次的用藥需求。
據記者瞭解,創新藥進入國家醫保目錄的積極性很高,但對於國家醫保局而言,其要對藥物的價格、臨牀使用時間以及藥物經濟學評價等進行多方考量。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國家醫保局公佈的方案,醫保目錄擬納入的新藥時間範圍是近五年來。這也意味着創新藥進入國家醫保目錄的時間期限為上市後五年。如果錯過這個時間窗口,則其將與國家醫保目錄失之交臂。
在今年的醫保目錄調整中,除了以實際行動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外,醫保目錄調整還在評審程序方面,首次實行企業自主申報,在評審範圍方面,納入評審的藥品進一步聚焦:2020年目錄外藥品的調整範圍包括7類情形,如2015年1月1日到工作方案發布(2020年8月17日)期間新上市的藥品,以及國家基本藥物、新冠肺炎治療用藥等,而不再將所有已上市藥品全部納入評審。
此外,同步確定醫保支付標準等也是此次調整的重要變化亮點。“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要求,本次調整對所有新准入目錄的藥品,一律通過談判、競價等方式,同步確定醫保支付標準,有利於提升基金使用效益。”上述負責人表示。
上述負責人表示,經綜合考慮被評估認為風險大於收益的藥品、目錄內的“殭屍藥”、國際上普遍退市的藥品、可以被替代的價格高但談判未成功的獨家藥品等將被調出目錄,為臨牀價值高的好藥騰出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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