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金融界券商情報庫數據顯示,光大證券另類投資子公司光大富尊董事長於薈楠正式降職,並於7月24日完成登記變更。
根據中證協顯示,於薈楠自2006年11月入職光大證券,執業崗位為“一般證券業務”,2012年10月變更為“保薦代表人”。2022年7月24日,於薈楠執業崗位又重新回到“一般證券業務”。
光大富尊是光大證券下屬另類投資子公司,在此次降職前,於薈楠自2015年7月起任原光大富尊董事長兼總經理。據報道,於薈楠被降職原因是2017年涉及海外股權投資案。
本文源自金融界
7月25日,金融界券商情報庫數據顯示,光大證券另類投資子公司光大富尊董事長於薈楠正式降職,並於7月24日完成登記變更。
根據中證協顯示,於薈楠自2006年11月入職光大證券,執業崗位為“一般證券業務”,2012年10月變更為“保薦代表人”。2022年7月24日,於薈楠執業崗位又重新回到“一般證券業務”。
光大富尊是光大證券下屬另類投資子公司,在此次降職前,於薈楠自2015年7月起任原光大富尊董事長兼總經理。據報道,於薈楠被降職原因是2017年涉及海外股權投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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