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陳植 上海報道
繼黑石遭遇房地產基金鉅額贖回、橋水基金業績大幅回撤後,又一家華爾街大型資管機構——貝萊德陷入ESG投資煩惱。
12月7日晚,投資機構Bluebell Capital指責貝萊德未能履行ESG方面的承諾,呼籲撤換貝萊德首席執行官拉里·芬克。
具體而言,Bluebell Capital認為2020年貝萊德曾承諾退出動力煤的投資,但目前貝萊德仍是嘉能可、Exxaro、皮博迪、Whitehaven等煤炭供應商的重要股東,且向煤炭、石油、天然氣等傳統能源上市公司開展數百億美元投資。
值得注意的是,隨着今年煤炭價格漲至380美元/噸,貝萊德的上述投資也創造不菲的投資回報。
在業內人士看來,由於Bluebell Capital僅持有貝萊德0.01%股份,它不足以促使貝萊德CEO離職。但這無形間反映出資人(LP)與資管機構(GP)在ESG投資方面的巨大分歧。比如越來越多出資人(尤其是富豪家族辦公室)要求資管機構迅速退出任何傳統能源領域的投資,但資管機構為了確保投資業績跑贏高通脹,更願採取逐步退出的策略;此外部分出資人(主要是養老基金與大學基金)會要求資管機構遞交詳盡的投資企業ESG報告,包括這些投資企業每年碳排放減少的具體數量等,但不少資管機構鑑於保護投資企業商業機密的考量,未必會提供如此詳盡的數據。但這些矛盾可能導致出資人認為資管機構未能有效落實ESG投資承諾,引發新的投資矛盾。
在一位華爾街大型對沖基金經理看來,儘管越來越多華爾街資管機構將ESG納入核心投資策略,但ESG投資缺乏權威統一的界定標準,導致資管機構之間對ESG投資的“理解”有着較大差異,容易激發出資人與資管機構管理人的巨大分歧。
“臨近年底,越來越多資管機構都要向出資人遞交年底ESG投資報告,或令這種分歧進一步激化升級。”他坦言。目前不少對ESG投資極其苛刻的出資人(主要是家族辦公室與個別FOF機構)開始聘請第三方研究機構,調查資管機構是否為了提升業績表現,刻意投資一些存在“洗綠”行為的上市公司。
記者多方瞭解到,考慮到不少資管機構年內投資回報率未能跑贏通脹,不排除部分出資人以ESG承諾未落實為由而贖回資金,無形間加大了美國金融市場劇烈波動程度。
貝萊德絕非個案
上述華爾街大型對沖基金經理直言,貝萊德的遭遇並非個案。
“由於出資人對ESG的要求不一,導致資管機構左右為難。”他坦言。目前,多數出資人(LP)對資管機構踐行ESG投資理念持相對寬鬆的態度,比如資管機構在ESG報告裏,只要詳盡介紹投資企業在ESG方面所做出的努力,以及資管機構作為股東如何督促投資企業提升ESG經營水準即可。甚至部分出資人還允許資管機構投資傳統能源企業,前提是資管機構能有效督促這些傳統能源企業積極引入清潔技術,逐步降低傳統能源開採運輸過程的碳排放。
但是,也有一些出資人則採取極其嚴格的ESG評估體系,除了要求資管機構清晰列出各家投資企業的每年碳減排數量,還要求資管機構需迅速退出所有高碳排放行業的投資,尤其是煤炭石油天然氣。
這位華爾街大型對沖基金經理告訴記者,針對不同出資人的差異化ESG要求,他們一面撰寫不同內容的ESG報告,一面也會努力遊説部分LP根據行業實際狀況適度放寬ESG考核標準。
他告訴記者,此前部分出資人(主要是家族辦公室)要求他們應在指數化配置資產裏剔除所有傳統能源上市公司股票,但他的回應是,此舉一方面導致指數化配置策略業績“失真”,容易造成未知的投資風險,另一方面光靠剔除投資,未必能激勵傳統能源上市公司提升ESG經營成效。
“這些回應得到不少LP的贊同。”他告訴記者。
在他看來,貝萊德也面臨類似窘境——比如貝萊德未必主動增持嘉能可等煤炭供應商股票,而是通過持有一系列指數化投資“被動”持有傳統能源上市公司,但在Bluebell Capital眼裏,此舉無疑宣告貝萊德未能履行撤出動力煤投資的ESG承諾。
貝萊德對此回應稱,Bluebell Capital的建議不符合公司客户的最佳經濟利益。
一位美國大型資管機構資產配置部主管向記者透露,目前多數貝萊德股東方與出資人都力挺貝萊德管理團隊,因為他們認為資管機構全面落實ESG投資承諾絕非一蹴而就的事。就像歐洲面臨能源供應風波時不得不加大傳統能源的進口,但這不會影響歐洲持續推進清潔能源產能提升的長遠規劃。
ESG產品界定標準尚未“統一”
記者多方瞭解到,貝萊德在ESG方面遭遇的麻煩,還反映當前金融市場在ESG投資方面缺乏統一的界定標準。具體而言,一是金融市場對純ESG產品與泛ESG產品缺乏明確的區分標準,二是資管機構尚未找到有效辦法規避清潔環保新技術的“風險成本”,不得不繼續“依靠”傳統能源投資以博取相對穩健的投資回報。
所謂純ESG產品,主要是指資管機構整個投資策略嚴格遵循西方國家認可的環境、社會、治理投資理念,對投資標的的ESG認定相當嚴格,包括必須退出所有傳統能源與高碳排放領域的投資,泛ESG產品也被稱為“廣義ESG產品”,其投資策略可能參考了環境、社會、治理的其中一項或兩項,且對傳統能源產業的投資相對寬鬆,只要傳統能源企業已採取措施持續降低碳排放即可。這很大程度構成出資人(LP)與資管機構的激烈分歧——因為部分LP希望資管機構履行純ESG產品的投資理念,但資管機構鑑於自身實際投資狀況,更傾向採取“泛ESG產品”的投資策略。
至於清潔環保新技術的“風險成本”,主要是指碳捕集、儲能、新能源電池技術、電動飛機等前沿性環保清潔技術,儘管這些技術看似前景廣闊,但它們能否轉化成功商業模式並塑造新的世界級企業仍存在諸多變數,令不少資管機構只能繼續青睞技術成熟且致力於降低碳排放的傳統能源企業“替代”。
“儘管金融業界一直在呼籲需儘早建立統一權威的ESG界定標準,從而徹底消除上述兩大分歧。但不少資管機構對此心存顧慮。”一位華爾街大型資管機構ESG投資主管向記者直言。因為他們害怕一旦ESG產品界定標準統一,他們可能因ESG信息披露與投資標準差距而被降級,導致大量資金流失。此外,若他們嚴格履行ESG新的界定標準,也可能帶來未知的業績下滑風險。
一位香港地區資管機構負責人向記者指出,儘管ESG產品一再強調在市場下跌時具有避風港效應,在市場上漲時更受資本追捧,從而呈現更低波動性與更高回報率的特點。但經過一段時間的投資實踐,不少純ESG產品實際收益率未必跑贏其他策略產品。
在他看來,在金融市場建立統一的ESG界定標準前,需先解決各資產類別之間的ESG數據質量不一致、以及驗證ESG長期投資收益高於其他策略等問題,才能有效彌合出資人與資管機構之間的ESG分歧。
記者獲悉,目前不少第三方ESG研究機構正在嘗試解決這些問題,但他們的努力能否獲得出資人(LP)與資管機構(GP)的認可,仍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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