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訊 孫肅博 2月15日,陽光房地產基金(00435.HK)發佈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六個月的中期業績。
期內,陽光房地產基金錄得收益按年上升1.2%至港幣4.043億元。扣除物業營運開支港幣8090萬元,物業收入淨額增長1.2%至港幣3.234億元。
由於借貸成本增加及借貸水平較去年同期上升,財務成本按年上升9.9%至港幣5010萬元。連同因債券組合規模減少以及存款利率下降而導致較低的利息收入,淨現金利息支出錄得按年增加港幣650萬元至港幣4320萬元。
經計入投資物業的公允價值增加港幣4970萬元,除税後溢利為港幣2.342億元,相對去年同期的除税後虧損港幣1.941億元。
陽光房地產基金董事會已通過派發中期分派每基金單位12.2港仙,相當於派發比率94.2%,而按報吿期間最後交易日錄得的收市價港幣4.34元計算,年度化分派收益率為5.6%。
報告顯示,陽光房地產基金物業組合於2021年12月31日的整體租用率為94.5%,相對2021年6月30日的93.7%。寫字樓物業組合的租用率上升至93.3%(2021年6月30日: 92.4%),主要由於大新金融中心的較低空置率所致。惟該正面影響一定程度上被豐怡中心的租用率短暫下降所抵銷。與此同時,零售物業組合的租用率上升至97.1%(2021年6月30日: 96.5%),其中新都城一期物業錄得99.3%的高租用率,而上水中心購物商場的租用率則為94.6%。
於報吿期間,寫字樓及零售物業組合分別錄得4.5%及4.9%的續租租金負增長,而於2021年12月31日相應的現行租金則較六個月前分別下降3.5%及2.8%至每平方呎港幣35.4元及每平方呎港幣68.4元。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