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税人發生增值税應税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後未超過15萬元,是否可以享受小規模納税人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免徵增值税政策?商鋪出租年租金150萬元,一次性收取,可以享受免徵增值税政策嗎……19日,國家税務總局對納税人關注的12個增值税優惠問題進行了回答,快來看看是否有你關心的內容。
1.我是一家批發貨物的小公司,屬於按月申報的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4月份,我公司銷售不動產取得收入50萬元(不含增值税,下同),銷售貨物取得收入13萬元。請問我公司可以享受小規模納税人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免徵增值税政策嗎?
答:《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税人免徵增值税徵管問題的公告》(2021年第5號)規定,小規模納税人發生增值税應税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税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下同)的,免徵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發生增值税應税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後未超過15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徵增值税。
你公司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但在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後未超過15萬元,因此,按照規定,你公司銷售貨物取得的銷售額,可享受小規模納税人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免徵增值税政策。銷售不動產取得的收入,應照章繳納增值税。
2.我是一家小型超市,屬於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除了賣日用百貨外,還零售新鮮蔬菜。我超市銷售新鮮蔬菜取得的銷售額,按規定一直享受蔬菜流通環節免徵增值税政策。請問,在確認小規模納税人免徵增值税政策的銷售額時,是否需要計算銷售新鮮蔬菜取得的銷售額?
答:需要。《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税人免徵增值税徵管問題的公告》(2021年第5號)規定,小規模納税人發生增值税應税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税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的,免徵增值税。
因此,你公司應以取得的所有銷售額,包括免税業務的銷售額,合計判斷是否超過月銷售額15萬元(季度銷售額45萬元)的標準。
3.我是湖南長沙一家小型建築公司,在長沙和武漢都有建築項目,屬於按季申報的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如果我公司2021年二季度銷售額超過了45萬元,但在武漢的建築項目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是否需要在武漢預繳增值税?
答: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税人免徵增值税徵管問題的公告》(2021年第5號)規定,小規模納税人發生增值税應税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税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的,免徵增值税。按照現行規定應當預繳增值税税款的小規模納税人,凡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的,當期無需預繳税款。
因此,如果你公司2021年二季度銷售額超過45萬元,不能享受小規模納税人免徵增值税政策;如果在建築服務預繳地武漢實現的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則當期無需在武漢預繳增值税。
4.我是一個市民,手頭有些商鋪用於出租,每年的4月初一次性收取12個月租金,去年租金收入140萬元,今年預計漲到150萬元。最近關注到國家出台了提高小規模納税人免税標準的政策,請問我可以享受免徵增值税政策嗎?
答: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税人免徵增值税徵管問題的公告》(2021年第5號)規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其他個人採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後的月租金收入未超過15萬元的,免徵增值税。在2021年4月1日前,上述免税標準為分攤後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10萬元。
您在2021年4月一次性收取此後12個月的租金150萬元,分攤後的月租金12.5萬元(12.5=150÷12)未超過15萬元,因此,可以按上述規定享受小規模納税人免徵增值税。
5.我是一家小型裝修公司,屬於按月申報的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可以適用建築服務分包款差額徵税政策。請問,適用小規模納税人免徵增值税政策的月銷售額是按照差額前還是差額後判斷?
答:按照差額後的銷售額判斷。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税人免徵增值税徵管問題的公告》(2021年第5號)有關規定,適用增值税差額徵收政策的小規模納税人,以差額後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免徵增值税政策。因此,你公司提供建築服務按規定可以差額扣除分包款的,以差額後的銷售額確定是否適用上述小規模納税人免徵增值税政策。
6.我公司是北京一家建築企業,屬於按季申報的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我公司目前在外地有幾個建築項目,關注到最近國家出台的小規模納税人免徵增值税政策中有季度銷售額45萬元以下無需預繳增值税的規定,請問是分不同建築項目的銷售額分別判斷還是按照建築項目的總銷售額判斷是否需要預繳?
答: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税人免徵增值税徵管問題的公告》(2021年第5號)規定,按照現行規定應當預繳增值税税款的小規模納税人,凡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季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的,當期無需預繳税款。你公司屬於按季申報的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如果在同一預繳地主管税務機關轄區內有多個建築項目的,按照同一預繳地涉及的所有建築項目當季總銷售額判斷在該地是否需要預繳增值税;不同預繳地的建築項目,按照不同預繳地實現的季銷售額分別判斷是否需要預繳增值税。
7.我公司是按季申報的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預計二季度將轉讓一間商鋪,剔除轉讓商鋪的銷售額後,季度銷售額將在45萬元以下,全部開具普通發票,按規定我公司可以享受免徵增值税政策,請問,在申報時我公司應注意什麼?
答:為確保小規模納税人免徵增值税政策落實到位,精準剔除納税人當期銷售不動產取得的銷售收入,税務機關在申報系統中進行了相關設置,提醒納税人準確填寫取得的不動產銷售額。同時,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税人免徵增值税徵管問題的公告》(2021年第5號)規定,享受免徵增值税政策的小規模納税人,應填寫《增值税納税申報表(小規模納税人適用)》中的“免税銷售額”相關欄次。
因此,你公司在申報過程中,請注意按照申報系統的提示,據實填報不動產銷售額,系統將自動提示是否超過月銷售額(季度銷售額)及填報注意事項。同時,如你公司可以享受小規模納税人免徵增值税政策,還需要在《增值税納税申報表(小規模納税人適用)》中,填寫“免税銷售額”相關欄次信息。
8.我公司目前屬於按季納税的小規模納税人,隨着經營規模擴大,計劃在5月份辦理一般納税人登記,6月1日生效。請問我公司二季度的申報應如何辦理?
答:你公司需要在7月份申報期內辦理兩項申報業務:一是辦理6月税款所屬期的一般納税人申報;二是辦理4-5月税款所屬期的小規模納税人申報。
需要注意的是,對於按季申報納税的小規模納税人,在季度中間由小規模納税人登記為一般納税人的,其對應的小規模季度屬期申報(即你公司4-5月所屬期的申報),均統一以季度銷售額45萬元的標準來判斷是否可以享受小規模納税人免徵增值税政策。即,如果你公司4-5月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的,仍可以享受小規模納税人免徵增值税優惠。
9.我公司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但按照工信部等四部委的劃型標準,屬於小微企業。請問,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小規模納税人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免徵增值税政策?
答:《財政部 税務總局關於明確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免徵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1號)規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免徵增值税。因此,可以享受該免税政策的納税人應為小規模納税人。你公司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按照規定,不適用小規模納税人免徵增值税政策。
10.我公司屬於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已領用金税盤開具增值税發票。我公司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享受免徵增值税政策後,是否可以繼續使用現有税控專用設備開具發票?
答:《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税人免徵增值税徵管問題的公告》(2021年第5號)規定,已經使用金税盤、税控盤等税控專用設備開具增值税發票的小規模納税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的,可以繼續使用現有設備開具發票,也可以自願向税務機關免費換領税務UKey開具發票。
因此,你公司既可以繼續使用現有金税盤、税控盤等税控專用設備開具發票,無需繳銷現有税控專用設備及發票;也可以本着自願原則向税務機關免費換領税務UKey開具發票。税務UKey由税務機關免費發放,並由税務機關提供免費服務。
11.我公司是按季度申報的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2季度銷售額為40萬元,但是由於下游企業需要增值税專用發票抵扣,所以我公司就其中15萬元收入業務開具了1%徵收率的增值税專用發票。請問,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免徵增值税政策?
答: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税人免徵增值税徵管問題的公告》(2021年第5號)規定,你公司季度銷售額不超過45萬元,可以享受免徵增值税政策,並開具增值税普通發票。因你公司向購買方就15萬元收入開具了增值税專用發票,按照規定,則需要按發票上註明的銷售額和適用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税(即繳納1500元=15萬元*1%)。對於沒有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的部分收入(25萬元=40萬元-15萬元),仍可以享受免徵增值税政策。
12.我是一家新成立的文娛公司,近期準備在境外舉辦文化演出。關注到近期出台了《國家税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優化增值税優惠政策辦理程序及服務有關事項的公告》,請問,我是否需要到主管税務機關辦理跨境應税行為免税備案手續?
答:需要。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發佈〈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跨境應税行為增值税免税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2016年第29號)第八條規定,納税人發生免徵增值税跨境應税行為的,應在首次享受免税的納税申報期內或在各省級税務機關規定的申報徵期後的其他期限內,到主管税務機關辦理跨境應税行為免税備案手續,同時提交相關備案材料。《國家税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優化增值税優惠政策辦理程序及服務有關事項的公告》(2021年第4號)針對的是增值税減、免税優惠政策辦理程序及服務事項,而增值税跨境應税行為的免税,是按照消費地徵税的基本原則確定的增值税制度安排,與零税率一樣,不屬於增值税優惠政策的範疇。因此,你公司在境外提供文化服務,適用跨境應税行為免徵增值税的,仍應按照29號公告的有關規定辦理跨境應税行為免税備案手續,同時提交相關備案材料。
上游新聞•重慶商報記者 孫瓊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