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遞交上市招股書後不足4個月,慕思牀墊攤上了大事。
一位連續代理慕思13年的經銷商日前實名舉報慕思涉嫌偷税,並爆料其壓貨款逼開新店、IPO數據造假等。該實名舉報人10月20日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稱,文章發佈後慕思也曾聯繫過自己,他希望慕思歸還惡意罰款,但至今未達成共識。
10月21日晚間,慕思方面相關工作人員稱公司已內部溝通,“網絡上有些內容不太真實,公司還在核實,稍後會給出書面回覆或有專人專門聯繫”。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房玉洲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如經銷商所述的慕思公司涉嫌偷税漏税屬實,公司將被税務機關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此外,因慕思剛遞交了招股説明書,若慕思違反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或會影響其順利上市。
慕思被經銷商實名舉報
2021年8月17日,湖北襄陽經銷商鄭剛在“沐清風家居”微信公眾號平台上發佈文章,實名舉報慕思涉嫌偷税。文章稱,自己之前是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原慕思寢具公司)襄陽市連續代理了13年的總經銷商。“2020年10月初,慕思公司因上市需要,不顧市場行情及我的經濟承受能力,強迫我再開2000平方米的新店。”他稱因無力滿足公司該要求,其被終止了代理權。除強迫開新店外,該經銷商還指出慕思打款後不給予發貨、關停店面賬户、每年要求繳納數萬到十萬罰款、違規在他的代理範圍內增加同一系列產品經銷商等問題。
圖/社交媒體截圖
值得注意的是,該經銷商在實名舉報中還提到,在代理襄陽市場的13年裏,其累計向公司進貨近3000萬元,“其中絕大部分款項,慕思公司都未向我開具過增值税發票,每次要求公司開票給我,公司都回複稱‘開不了票’。”13年時間裏,慕思公司只向他開具了100多萬的增值税發票。
根據有關法律條文規定,經銷商給公司的進貨款,公司都必須開具增值税發票。該經銷商稱,“如果慕思公司的這一行為涉嫌偷税,按增值税發票13%的税率計算,慕思公司這些年來在我這個經銷商身上偷税約300多萬,全國經銷商一千多家,總額就高達數十億。”
10月19日,新京報記者就上述問題嚮慕思集團發送郵件採訪提綱。慕思證券事務部在郵件中回覆稱,“感謝對慕思的關注、關心。針對採訪問題,公司根據相關制度流程,經內部核實後再溝通。”10月21日,新京報記者再次聯繫慕思相關人員詢問郵件採訪進展情況。當日晚間對方稱公司已內部溝通,“網絡上有些內容不太真實,公司還在核實,稍後會給出書面回覆或者有專人專門聯繫”。截至發稿時,未收到書面回覆,也未有人與記者聯繫。
舉報人稱希望慕思歸還罰款
10月20日,新京報記者聯繫經銷商鄭剛。他告訴新京報記者,文章發佈後,慕思也曾聯繫過他,但一直未達成共識,“沒有落實具體的處理措施。”他説目前其仍有41萬元貨款壓着未處理,“希望有一些實質性的事情落地。”包括歸還惡意罰款等。
根據公開報道,2020年疫情期間,慕思宣佈推出2億元的經銷商補貼計劃,助力經銷商以及終端導購人員共克時艱。然而鄭剛卻告訴新京報記者,2020年疫情期間,慕思宣稱對經銷商的優惠政策並未落實。而逼迫開新店的成本開支也都由經銷商承擔,“公司並沒有提供幫助。”
此外,鄭剛還指出,慕思IPO數據也存在造假,包括店面營業額、倉庫、庫存、店面數量等都不準確。鄭剛稱,他在湖北襄陽有3家店面,但為了配合公司,他上報了6家店面。不過,鄭剛説,慕思並未明確表示讓經銷商虛報數據,只要求“配合”。對於此次舉報,鄭剛稱“公司這樣做坑害了很多經銷商”,“總該有一個人站出來。”
新京報記者瞭解到,經銷模式是慕思最主要的銷售方式。其曾在招股書數據中稱,2018年至2020年度,公司通過經銷模式實現銷售收入分別為23.99億元、27.03億元和30.51億元,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75.85%、70.84%和69.03%。截至2020年12月31日,慕思經銷商數量為1401家。慕思稱,隨着公司業務規模進一步增長,公司的經銷商數量也將進一步增加。但由於經銷商數量眾多,地域分佈較為分散,客觀上增加了慕思對經銷商的管理難度。若個別經銷商違反公司關於銷售價格、客户服務等方面的相關管理要求,或經營活動有悖於公司品牌管理規定,將可能給公司的品牌和聲譽帶來不利影響。
若舉報屬實,慕思上市計劃或受影響
《税收徵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和《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明確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
10月21日,新京報記者採訪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房玉洲。對於慕思在13年裏只開具100多萬增值税發票的問題,房玉洲表示,如果經銷商所述屬實,慕思公司與其經營往來的大部分銷售款項都並未開具發票,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應當由税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同時,根據《税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如納税人偷税的,由税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如經銷商所述屬實,慕思公司的行為涉嫌偷税漏税,則慕思公司將因違反《税收徵收管理法》和《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而被税務機關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於經銷商所述直接以13%的税率推算慕思公司應納税數額並不準確。”房玉洲稱,根據《增值税管理條例》第四條的規定,應納税額為當期銷項税額抵扣當期進項税額後的餘額。即“應納税額=當期銷項税額-當期進項税額”。當期銷項税額小於當期進項税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值得注意的還有,慕思此番被經銷商實名舉報涉嫌偷税,距離其遞交上市招股書不足4個月。
今年6月底,慕思遞交上市招股説明書(申報稿)。公開資料顯示,慕思品牌創立於2004年,目前在全球20多個國家和地區開設了線下睡眠體驗館,在業內創新打造“量身定製個人專屬的健康睡眠系統”是其一大標籤。而根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發行人不得有以下情形:最近36個月內違反工商、税收、土地、環保、海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受到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
房玉洲告訴新京報記者,如慕思公司涉嫌逃税的行為被税務機關查證屬實,並因違反税收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則其將因不符合發行人規範運行的條件面臨不被受理、或不通過審核,最終影響其順利上市。
第一大客户兼任股東存風險
實際上,慕思的第一大客户歐派家居兼任股東存在一定風險。慕思與歐派家居捆綁銷售,且業務規模和佔比持續提高。
慕思招股書顯示,截至招股説明書籤署日,慕思申報前最近一年新增股東12名。其中,歐派投資持股比例為13.50%。同時,歐派家居是慕思2020年度第一大客户。2019年9月,慕思與歐派家居聯合共創“慕思·蘇斯”品牌,僅供歐派全渠道銷售。2019年、2020年,慕思對歐派家居的銷售實現快速增長,收入金額分別為6288.15萬元和2.88億元,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1.63%、6.47%。
慕思在招股書中也提到,隨着歐派家居對公司銷售收入規模和佔比的進一步提高,可能存在其憑藉渠道規模優勢和持股地位壓低公司產品銷售價格或延長貨款結算和支付週期等情形,將可能對公司毛利率和運營資金造成不利影響。
新京報記者同時注意到,在欠款客户前五名中,歐派家居應收賬款餘額連續兩年位列第一。2019年、2020年,歐派家居應收賬款餘額分別為1273.89萬元、1506.98萬元,佔比分別為23.84%、42.66%。有投資人士認為,大客户兼任公司股東,容易滋生利益輸送風險,存在上市公司向大客户“壓貨”提前確認收入甚至虛增收入的可能。
新京報記者 張潔
編輯 王琳 校對 賈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