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態丨省級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改革年內基本完成

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為健全完善省級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提升資產配置使用效益,近日山東印發《山東省省級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改革實施方案》,要求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省級資產管理改革攻堅任務,着力構建職責清晰、配置合理、運轉高效、約束有力的資產管理運行機制。

理順資產管理體制。全面理順省級資產管理體制,把優化權責配置與健全制度機制有機統一起來,進一步釐清政府與市場邊界,壓實資產監管主體責任,激發改革內生動力。

開展資產清查核實。按照“賬實相符、不重不漏”原則,全面摸清省級存量資產家底和使用狀況。完成清查盤盈資產入賬,盤虧資產按程序核銷。在核定標準、清理騰退、調劑整合的基礎上,研究提出資產分類改革的意見。

提升市場化運營效益。組建省級資產運營公司,對省級閒置、對外出租的房地產、公務用車、大型設備設施等三類資產進行統籌運營,實現資產保值增值。

建立資產共享調劑機制。以省級政府公物倉為平台,將辦公設備設施、傢俱用具以及組織會議活動購置的可重複利用資產進行集中存儲,根據工作需要合理調劑。行政事業單位履職運轉、經批准成立臨時機構、舉辦省級以上會議展覽文體活動所需資產,首先從政府公物倉調撥解決,避免資產重複購置、浪費閒置。

加大績效考核力度。構建覆蓋全面、配置科學、動態調整的資產配置標準體系,建立資產配置預算管理制度,加大資產管理績效評價力度,將評價結果列入年度部門預算管理績效綜合考核,建立與預算安排相掛鈎的激勵約束機制,倒逼資產使用更加規範、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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