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4日,深市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平穩落地。三年來,隨着註冊制改革持續發揮效能,創業板創新成長特色更鮮明,有效引導更多資本流入創新創業領域。
圖為深圳證券交易所大堂。新華社記者毛思倩 攝
註冊制下新上市公司近9成為高新技術企業
三年來,註冊制改革穩步推進,深交所數據顯示,創業板新上市公司中近9成為高新技術企業,超5成為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
中信證券全球投資銀行管理委員會主任馬堯説:“創業板註冊制下上市標準的包容性,更好地滿足了不同類型企業的特點和需求。同時,發行更加市場化,促進了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更便捷地在創業板上市。”
註冊制下,創業板進一步明確了優質創新創業企業的評價標準。
深交所相關負責人介紹,深交所一方面強調規範性和可操作性,從創新性和成長性等維度制定研發投入複合增長率、研發投入金額等評價指標;另一方面強調兼容性和靈活性,對不同行業領域的企業設置不同的標準,同時對符合特定條件的企業設置了部分指標豁免適用的規定。
“創業板註冊制改革強化了資本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將更多資源導向符合國家戰略的產業。”中信建投證券執委會委員、投行委主任劉乃生説,註冊制改革以來,新增上市公司的創新活力更強,增長潛力更大,上市公司質量得到顯著提升。
深交所數據顯示,註冊制下新上市公司2022年平均實現營業收入21.27億元,同比增長15.04%;超460家註冊制下新上市公司實現盈利,佔比超95%;超220家淨利潤實現同比增長。
在資本市場助力下,創業板公司不斷加大研發投入。統計顯示,註冊制下新上市公司2022年研發投入合計超300億元,平均研發投入超6000萬元,同比增長超20%。
全面實行註冊制下創業板推進陽光審核
在科創板、創業板、北交所試點之後,2023年2月17日,全面實行註冊制相關制度規則正式發佈。
中金公司投資銀行業務負責人王曙光説:“伴隨着全面註冊制改革的推進,創業板第三套上市標準啓動,正式向優質的未盈利企業敞開大門,為相關創新創業企業進一步暢通了直接融資渠道。”
全面實行註冊制下,如何圍繞註冊制改革目標和市場共性訴求進一步優化制度?據介紹,今年3月以來深交所開展“三陽光兩促進”專項行動,推出涉及審核、監管、服務等環節的20餘項具體舉措,深化陽光審核、陽光監管、陽光服務。
打開深交所發行上市審核信息公開網站,可以便捷檢索到審核過程中的每一份審核問詢函、發行人及中介機構回覆、招股説明書等其他申報文件的動態。陽光審核下,暢通全流程多渠道公開機制是重點工作之一。
“陽光審核進一步深化了‘應見盡見’要求,對於疑難複雜問題可以與交易所進行當面並有效的溝通,有助於提高審核環節的溝通質效。”劉乃生説,同時,通過完善申報前“預溝通”制度,擬申報項目可提前溝通,避免因涉及現有規則難以判斷等問題在申報後撤回或被否,有助於提升申報項目的質量。
相關改革使得企業的獲得感提升。智飛生物董事長蔣仁生説:“審核環節不僅快速反饋審核意見,並且通過電話溝通、見面會等方式進一步加深對公司業務和財務情況的瞭解,幫助我們節約了時間和人力成本。”
據統計,今年以來,深交所上市審核中心已累計接待創業板在審企業來訪溝通130餘次;完成137單預溝通,同比增長近3倍。
推動更多社會資金支持創新創業
深交所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8月23日,創業板共1311家上市公司,總市值近12萬億元。
其中,先進製造、數字經濟、綠色低碳等重點領域企業集羣化發展趨勢尤為明顯。截至8月23日,創業板共有先進製造上市公司380餘家、數字經濟上市公司300餘家、綠色低碳上市公司170餘家。
發揮直接融資功能,創業板實施註冊制以來,共530家創業板上市公司再融資註冊生效。“註冊制下創業板小額快速再融資機制靈活性強、融資流程短,能夠幫助企業及時獲得‘資本活水’,快速應對市場變化,實現發展的提質增效。”蔣仁生説。
據深交所統計,創業板註冊制改革以來,平均每家上市公司的參與投資創投機構家數、投資金額均有明顯增長,分別是改革前的1.4倍和1.62倍,改革後創新資本投早投小信心得到增強。
經緯創投管理合夥人王華東説:“創業板註冊制改革為企業提供了多元化的上市渠道,也為創投機構提供了常態化、可預期的退出和流通路徑,這提振了創投機構投資人的信心,推動更多社會資金支持創新創業。”
數據顯示,創業板註冊制改革以來,境外投資者在創業板的投資規模和比例呈現增長。截至8月23日,創業板外資持股佔比增加0.65個百分點至4.41%,其中深股通持股佔比增加0.87個百分點。
同時,創業板投資產品譜系不斷豐富,目前已發佈指數33條。截至8月23日,創業板系列指數已開發基金產品67只,跟蹤資金規模超1200億元。
深交所表示,下一步將積極推進開發更多創業板系列指數產品,便利投資者高效便捷地參與創業板投資,更好滿足科技創新領域中長期資金配置需求。(記者姚均芳、衞韋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