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豐狀告利樂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利樂稱不影響其中國戰略和經營

新京報訊(記者 郭鐵)企查查信息顯示,山東新巨豐科技包裝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新巨豐”)及管理方訴利樂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關聯方“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於近期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尚未公佈庭審結果。

1月12日,利樂方面回應新京報記者稱,目前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中,利樂正配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相關工作。此次訴訟案件不會影響利樂在中國市場的戰略投入和業務經營。新巨豐製造中心建議新京報記者聯繫其董事會辦公室,截至發稿相關電話無人接聽。

資料顯示,新巨豐成立於2007年,是國內最大的內資控股無菌包裝企業,2021年6月向A股二度發起衝擊。2018年-2020年,新巨豐營收分別為8.6億元、9.35億元、10.14億元,歸母淨利潤分別為8644.23萬元、1.16億元、1.69億元。其中,液奶無菌包裝營收佔比在2020年超過97%,對大客户伊利的銷售額佔比達70.77%。

利樂發源於瑞典,成立於1951年,是一家在全球範圍內提供液體食品包裝設備、技術服務、包裝材料及生產線設計方案的大型跨國集團。1979年,利樂將前沿包裝技術引入中國,曾被描述為“乳業戰場背後的軍火商”。據乳業人士介紹,國內乳企採用的利樂包、利樂枕等液奶包裝均來自利樂公司,“利樂在這一包裝領域基本沒有競爭對手,處於壟斷地位”。

2016年,因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利樂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利樂中國有限公司等6家利樂相關企業被原國家工商總局認定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被處罰款約6.677億元,同時責令利樂不得在提供設備和技術服務時無正當理由搭售包材,不得無正當理由限制包材原紙供應商向第三方供應牛底塗布液包白卡紙,不得制定和實施排除、限制包材市場競爭的忠誠折扣等。時任利樂大中華區總裁殷長勳在官網公開回應稱,儘管對結果感到遺憾,但利樂公司接受處罰,並決定不提起上訴。

企查查顯示,此次新巨豐以“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為由起訴的利樂關聯方包括利樂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利樂中國有限公司、利樂包裝(呼和浩特)有限公司、利樂包裝(北京)有限公司、利樂包裝(崑山)有限公司、利樂包裝(佛山)有限公司。

新京報記者 郭鐵

編輯 祝鳳嵐 校對 李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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