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消息,浙江大學文科資深教授李實等發佈文章,其建議適時開徵財產税(如房產税、遺產贈予税等),調節高收入羣體收入;限制不合理收入(包括灰色收入、壟斷部門高收入),並繼續完善國有企業高管“限薪”制度。
同時,其還提出建議,表示繼續探索慈善的激勵機制,創造更加有利於慈善事業發展的寬鬆環境。
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人民羣眾的共同期盼。但是,長期以來,收入分配領域存在諸多問題和矛盾,這些都需要解決。
但是,實現共同富裕絕不是搞平均主義。推動共同富裕,需要有更多的中等收入羣體。
“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以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技能型勞動者、農民工等為重點,不斷提高中等收入羣體比重”。
在謀劃這一行動計劃中,要將中等收入羣體作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所需消費和產業結構升級、人力資本積累、技術進步等的重要支撐,採取有效措施推動橄欖形社會構建,積極為全國擴大中等收入羣體規模積累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