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因馬來西亞貪腐案被罰超50億 到底有何影響?
當年為了賺取近6億美元的承銷佣金,如今,高盛付出的代價超過了50億美元。
高盛馬來西亞子公司日前承認,在承銷馬來西亞主權基金“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簡稱1MDB或一馬公司)債券中,違反了相關國家和地區的法律。
為此,高盛已同意向多個監管機構支付約29億美元的罰金。其中繳納給美國司法部的罰金大約在13億美元左右,這是美國《反海外腐敗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迄今為止開出的最大額罰單。
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採訪時,東盟經濟研究院院長李文龍表示,這一事件對高盛來説是一個十足的教訓,從中短期來看,負面影響仍將存在,高盛將會更加註重在新興市場中的合規運營。不過,他也表示,由於這一弊案已經有相當時間的發酵,如今終於靴子落地,對高盛的影響會慢慢減弱。
大半年利潤交罰款
根據美國司法部公佈的消息,高盛集團同意向包括美國司法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在內的多國和地區的監管機構支付總額29億美元的罰金。根據協議,高盛將免於在美國被刑事定責。
美國司法部的公告顯示,高盛承認在為1MDB債券承銷過程中,向馬來西亞和阿聯酋阿布扎比官員行賄超過10億美元,目的是“為高盛爭取和保留業務”,由此違反了《反海外腐敗法》,以獲取回報豐厚的佣金。
高盛在2012年至2013年間協助1MDB安排發行三筆債券、募集總計65億美元資金。然而蹊蹺的是,高盛在這幾次承銷中得到的佣金比例為9%,是國際上承銷風險債券行業平均水平的好幾倍。
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採訪時,李文龍表示當前國際市場競爭激烈,國際投行在承銷佣金上數倍於同行很難想象。同時,這一弊案也給監管機構提供了一個角度,即如承銷費用大大高於市場平均水平,就有調查其是否合規的必要性。
此前,在今年7月24日,高盛和馬來西亞政府也達成了類似“認罰不認罪”的協議。根據協議,高盛向馬來西亞政府支付25億美元的罰金,並確保追回14億美元的1MDB債券或相關資產。作為回應,馬來西亞政府決定撤銷所有針對高盛的未決控訴和其他賠償要求。
上述兩筆罰金合計超過50億美元,這相當於高盛今年前9個月的所有利潤。
1MDB弊案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已在2019年12月宣佈,對高盛前高管萊斯納(Tim Leissner)作出終身禁止從事證券行業的處罰。
萊斯納是高盛承銷1MDB債券的主要推手。在這些交易中,萊斯納為公司賺取了5.93億美元的佣金,1MDB也成為了當年最令高盛賺錢的客户之一。
萊斯納在庭審時曾表示,這筆承銷“為高盛帶來了可觀的費用和收入,在很多情況下,高盛引以為豪”。
1MDB是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在2009年成立的國有全資投資基金。1MDB成立時宣稱希望通過各類全球合作投資和外國直接投資項目,發展馬來西亞經濟,造福國民。
2018年5月,馬來西亞舉行大選,納吉布敗選。自卸任總理後,納吉布已經累計受到超過40項指控,但他均予以否認。
據新華社報道,馬來西亞吉隆坡高等法院7月28日裁定,前總理納吉布在所涉1MDB前子公司SRC國際的案件中受到的7項指控罪名成立,處以12年監禁和2.1億林吉特罰金(約合3.5億元人民幣)。
檢方指責納吉布在涉及1MDB的交易中牟利4200萬林吉特(約合7100萬元人民幣)。在該案審理期間,納吉布的辯護律師認為,納吉布受到他人誤導,誤以為進入他個人賬户的資金是外國捐款,他本人從未授權將相關款項轉入他自己賬户的相關交易。檢方則指出,納吉布對於SRC國際有完全的控制權,重要決定均由他作出。
根據美國司法部的披露,從2009年到2014年間,1MDB管理層及其他同夥共涉嫌竊取公司45億美元的資產,並通過美國及全球的金融體系洗錢。
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採訪時,李文龍表示,隨着監管和透明度均有所提升,今後馬來西亞的債券承銷預計不再會受到1MDB弊案的太多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