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掏空集體企業錢袋子 獲刑六年六個月

出納掏空集體企業錢袋子

“被告人金某犯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近日,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對安亭鎮一名集體企業出納員作出這樣的判決。

事情要從一筆神秘“失蹤”的社保繳納金説起。金某所在的集體企業從事人力資源領域業務,2019年6月,公司收到區社保中心提醒,其繳納社保資金的銀行賬户餘額不足,已經無法扣款。“我們一直按時轉賬呀。”公司會計查看銀行開具的對賬單,記錄顯示已經完成轉賬。

“這些對賬單不是我們銀行提供的!”一頭霧水的會計前往銀行查詢,竟被告知對賬單都是偽造的,更令她震驚的是,公司賬户裏上千萬元的餘額竟所剩無幾。

錢到底去哪兒了?銀行記錄顯示,這些資金分多次被轉入了個人銀行賬户中,而賬户的主人正是公司出納金某。6月底,正在外地旅遊的金某被公安部門通緝並迅速抓獲,隨後接受嘉定區監察委員會調查。

“公司的資金為啥會轉入你的個人賬户?你又把錢用到哪裏去了?”面對調查人員的問題,金某如實交代了自己的違法犯罪事實。

原來,2018年9月起,金某認識了幾名“投資人士”,並在對方介紹的網絡平台上進行“期貨投資”,卻虧光了積蓄。為了挽回“敗局”,金某動起了公司資金的歪腦筋。2019年1月起,她利用職務之便,多次將公司資金挪為己用,繼續參與“炒期貨”。原本指望“投資”成功後將挪用錢款悄悄“填”回公司賬上,不料此後依然不斷虧錢。到2019年6月,金某挪用的總金額已達1298萬元,幾乎都在“期貨市場”虧損光。

“半年裏就把公司的‘錢包’掏空,難道不擔心被發現嗎?”面對調查人員的疑問,金某交代,按照公司制度,資金支出必須經過多人、多道程序審核,但平日裏,公司相關負責人管理鬆懈、疏於審核,甚至將必須分開保管的網銀審核和操作密鑰等都交給了金某,讓她有了可乘之機。為掩人耳目,她還偽造了銀行印章和對賬單,讓公司在長時間裏毫不知情。

案情水落石出,但該案暴露出來的集體企業監管問題引起了區紀委監委的關注。區紀委監委立足監督職責,推動該集體企業所在的安亭鎮黨委開展專題研究,整改已發現問題,制定加強對集體企業財務人員管理的意見、推進集體企業優化重組的辦法和加強財務監管的措施,從制度上強化對集體企業的監管。(本報通訊員 管文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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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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