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協鑫新能源(00451)及保利協鑫能源(03800)聯合公告,於2021年2月10日,賣方(保利協鑫的全資附屬公司)、協鑫新能源及配售代理訂立配售協議,配售代理將予配售的協鑫新能源股份總數為20億股協鑫新能源股份,相當於協鑫新能源於本聯合公告日期已發行股本約10.49%;及經認購擴大後協鑫新能源已發行股本約9.49%。
作為配售協議的先決條件之一,賣方及協鑫新能源將於配售協議完成前訂立認購協議,賣方有條件同意根據認購協議所載的條款及條件按認購價(即與配售價相同)認購,而協鑫新能源有條件同意按此向賣方發行認購股份,數目等於配售股份數目。
配售價0.455港元較2021年2月9日在聯交所所報的協鑫新能源股份收市價每股0.53港元折讓約14.15%。該等交易所得款項淨額將約為8.95億港元。保利協鑫集團(透過協鑫新能源集團)擬將該等交易所得款項淨額用於償還現有借貸,以及作一般企業用途。
據悉,協鑫新能源集團主要從事電力銷售、光伏電站的開發、建設、經營及管理。鑑於現時市況,保利協鑫董事及協鑫新能源董事認為,配售屬協鑫新能源集資的良機。配售將有助協鑫新能源擴大其股東基礎,鞏固協鑫新能源財務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