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深圳,記者覃澤俊)訊,對海外子公司增資,正成為券商2021年的重頭戲之一。
經過9個月的等待,中原證券終於拿到中國證監會同意對海外子公司增資的批覆。完成增資後,中原證券的海外子公司中州國際註冊資本將達到18億港元。
根據財聯社記者統計,2020年共有4家券商完成了海外子公司的增資,合計19.69億元。此外,還有3家券商的再融資計劃中涵蓋對海外子公司的增資。
監管層近期對券商發力海外業務也有相關表態。1月15日,證監會在《集中修改、廢止部分證券期貨制度文件》中刪除了證券公司設立海外子公司必須滿足淨資產60億元的硬性門檻,同時將5項設立條件調整為3項排除情形。
中原證券海外子公司增資獲批
1月26日晚,中原證券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關於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中州國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增資有關意見的覆函》(機構部函〔2021〕275號),中國證監會對公司向中州國際增資8億港元無異議。
完成增資後,中州國際註冊資本將達18億港元。
中原證券表示,公司將按照中國證監會要求,充分和有效履行對中州國際的股東職責,督促子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加強合規、內控和風險管理,根據自身發展戰略、財務實力和管理能力,審慎投資決策,穩健經營,有效防範風險特別是風險的跨境轉移。
中州國際的短期業績難言樂觀。截至中原證券2020年半年報,中州國際總資產20.04億港元,淨資產3.39億港元;實現營業收入-0.49億港元,淨利潤-0.74億港元。
2019年,中州國際開始出現經營虧損,全年實現營業收入-2.02億港元,淨利潤-3.31億港元。
中原證券在2019年報中表示,虧損主要由於兩方面原因,一是經濟調整和金融去槓桿導致債務違約的比例大幅提升,整個行業處於信用風險集中爆發的階段,中州國際部分投資項目出現逾期,導致較大額計提減值準備;二是按照中國證監會《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設立、收購、參股經營機構管理辦法》等監管精神,完成了架構重組和股權變更,管理模式和經營模式調整對經營產生階段性影響。
根據中證協披露的券商2019年經營排名數據,海外業務虧損佔到中原證券當年主營收的7.51%。
2020年4家券商增資海外
2020年以來,隨着再融資政策的落地,已有多家券商提出的定增計劃中也涵蓋了對境外子公司的增資。
去年3月,國信證券發佈了定增計劃,其中明確表明募資投向包含了對國信香港增資9億元。同年12月,國信證券發佈公告稱,同意以自有資金對全資子國信香港增加註冊資本金不超過港幣10億元,資金分期注入,首期增資款為港幣6億元。
5月17日,東吳證券宣佈向東吳香港增資4.8億元人民幣,這也是繼2019年5億元收購中投香港後,東吳證券的又一海外佈局新動作。
方正證券於6月和10月,分別完成人民幣2億元和2.89億元的增資。增資完成後,方正香港金控註冊資本增至10.46億港元。
8月,東方證券公告,於近日完成向全資子公司東方金控增資人民幣5億元。東方金控實繳股本由港幣22億元變更為港幣27.54億元。在2019年8月,東方證券完成東方金控增資港幣1億元。
2020年除已完成的海外增資外,還有3家發行定增或配股的券商含有增資海外子公司的計劃。
西部證券在定增方案中表示,公司擬推進香港子公司設立工作,以香港為起點搭建國際化業務平台,參與境外資本市場業務,建立境外渠道,積累境外客户。
紅塔證券在配股方案中則提出增加不超過2億元設立境外子公司及多元化佈局。
中信建投的定增方案中也涵蓋了子公司的增資,擬增加不超過15億元募集資金用於增資子公司,以推動公司全面發展。
證監會鬆綁券商出海條件
2021年1月15日,證監會宣佈,集中修改、廢止部分證券期貨制度文件,其中重點之一即為,將證券公司在境外設立、收購子公司或者參股經營機構的管理方式由行政許可改為備案管理。同時取消了2018年8月規定的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設立、收購或參股海外子公司必須滿足“淨資產不低於60億元”的限制條件。
同時,在海外子公司的設立條件上也有鬆綁,僅規定了三種限制情形:
一是最近3年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最近1年被採取重大監管措施或因風險控制指標不符合規定被採取監管措施,因涉嫌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正在被立案調查或者正處於整改期間;
二是擬設立、收購子公司和參股經營機構所在國家或者地區未建立完善的證券法律和監管制度,或者該國家或者地區相關金融監管機構未與中國證監會或者中國證監會認可的機構簽定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並保持有效的監管合作關係;
三是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從國際化佈局看,除卻對境外子公司增資外,收購境外公司股權、發行GDR(全球存託憑證)、拆分子公司境外上市、斬獲海外業務資格也成為券商國際化佈局的重要舉措。
行業人士表示,現階段國內券商的投行業務國際化已取得階段性成果,但是依然面臨海外市場份額仍較低、資本金遠低於國外大投行等諸多牽絆。因此考慮到國際業務的開展需依靠券商機構的資本實力、公司經營能力、對境外市場業務規則有一定的瞭解和滲透,在人才、資本等方面佔據優勢的頭部券商未來更具國際競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