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户端8月21日電 21日晚間,瑞康醫藥發佈公告稱,公司及兩相關當事人收到山東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
山東證監局指出,今年2月21日,瑞康醫藥發佈了2019年度業績快報,稱2019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102051.86萬元。之前,瑞康醫藥未對經營業績發生虧損事項進行業績預告。
來源:瑞康醫藥公告
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尹世強、俞斌作為總經理、財務總監,二人的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的規定,山東證監局決定對瑞康醫藥及尹世強、俞斌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將相關情況記入證券市場誠信檔案。
山東證監局要求瑞康醫藥及相關人員高度重視,深刻反思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在今後的經營管理中將認真吸取經驗教訓,堅決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規範要求,加強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進一步規範公司運作水平,依法切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不斷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質量,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值得一提的是,8月11日,深交所網站通報關於對瑞康醫藥及相關當事人給予通報批評處分的決定。
深交所介紹,今年2月21日,瑞康醫藥披露《2019年度業績快報》,預計2019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下稱“淨利潤”)為-10.21億元。4月29日,瑞康醫藥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2019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為-9.28億元,較上年同期下降-220.31%。
瑞康醫藥2019年度淨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超過50%,且盈虧性質發生變化,瑞康醫藥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2019年度業績預告。
瑞康醫藥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第2.1條、第11.3.1條的規定。瑞康醫藥總經理尹世強、財務總監俞斌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對上述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經深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議通過,作出如下處分決定,一是對瑞康醫藥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二是對瑞康醫藥總經理尹世強、財務總監俞斌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公開資料顯示,瑞康醫藥成立於2004年9月21日,註冊資本15.05億元,2011年6月10日在深交所掛牌,韓旭為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張仁華為大股東、實控人、副董事長。尹世強自2019年10月30日至今任瑞康醫藥總裁、總經理,俞斌自2019年10月30日至今任副總裁、財務總監。
查閲瑞康醫藥此前披露的公告,今年2月21日早間,瑞康醫藥披露《2019年度業績快報》顯示,報告期內總營收實現353.33億元,同比增長4.17%;歸母淨利潤-10.21億元,同比減少231.06%。
瑞康醫藥在業績快報中稱,本次業績快報披露之前,公司未做2019年度業績預告,主要原因是因公司子公司數量較多,業績預告時點公司商譽評估尚未全部完成,因商譽減值使公司淨利潤及歸屬於母公司的淨利潤減少。
來源:瑞康醫藥2019年度業績快報
4月29日,瑞康醫藥披露2019年年報,報告期內,公司最終營收實現352.59億元,同比增長3.95%;歸母淨利潤-9.28億元,同比減少220.31%;扣非淨利潤實現-11.36億元,同比減少494.71%。(中新經緯APP)
作者:董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