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孟凡霞 宋亦桐)1月8日,來自銀保監會官網發佈的信息,近期,銀保監會嚴肅查處一批違法違規案件,對國家開發銀行、國銀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銀租賃”)、工商銀行、郵儲銀行、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城資產”)、長城新盛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長城新盛信託”)、長城華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城華西銀行”)等多家金融機構及相關責任人員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處罰金額合計1.995億元。
針對國家開發銀行為違規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提供融資、項目資本金管理不到位,棚改貸款項目存在資本金違規抽回情況、違規變相發放土地儲備貸款、設置不合理存款考核要求,以貸轉存,虛增存款、貸款風險分類不準確、向資產管理公司以外的主體批量轉讓不良信貸資產、違規進行信貸資產拆分轉讓,隱匿信貸資產質量等24項違法違規行為,銀保監會依法予以罰款4880萬元。針對其附屬機構國銀租賃不良資產非潔淨出表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罰款100萬元;同時,對2名責任人員予以警告處罰。
針對工商銀行未按規定將案件風險事件確認為案件並報送案件信息確認報告、關鍵崗位未進行實質性輪崗、法人賬户日間透支業務存在資金用途管理的風險漏洞、為同業投資業務提供隱性擔保、理財產品通過申購/贖回淨值型理財產品調節收益、非標準化債權資產限額測算不準確、理財資金通過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優先級的方式變相放大劣後級受益人的槓桿比例、部分重點領域業務未向監管部門真實反映、通過轉讓分級互投實現不良資產虛假出表等23項違法違規行為,銀保監會依法予以罰款5470萬元。
針對郵儲銀行同業投資業務接受第三方金融機構信用擔保、買入返售項下的金融資產不符合監管規定、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業務接受交易對手兜底承諾、同業投資按照穿透原則對應至最終債務人未納入統一授信管理、個別產業基金同業投資業務違規投向股權、同業投資投前調查不盡職、資金違規支付股票定向增發款等26項違法違規行為,銀保監會依法予以罰款4550萬元;同時,對2名責任人員分別予以警告並處罰款10萬元和5萬元的行政處罰。
針對長城資產違規對外提供擔保、虛增賬面利潤和考核利潤並超發績效獎勵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銀保監會依法予以罰款4690萬元;針對其附屬機構長城新盛信託違規設立子公司、抵押物評估嚴重不審慎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罰款150萬元;針對其另一附屬機構長城華西銀行違規接受本行股權作為質物向股東提供融資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罰款50萬元;同時,對9名責任人員分別予以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對1名責任人員予以警告處罰。
銀保監會指出,本次行政處罰主要基於前期對長城公司風險管理及內控有效性現場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桑自國嚴重違紀違法案涉及的相關事實由有權機關另案處理。
銀保監會表示,將繼續大力整治各種金融亂象,營造風清氣正的金融環境,強化對實體經濟的金融支持,切實維護金融安全,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