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基金報 莫飛
IPO“批量撤單潮”正在掀起新一波市場關注。
在註冊制改革背景下,大批企業IPO上市需求猛增,也有一部分IPO申請材料卻出現了快速的撤回的動作。尤其是今年以來,IPO申請更是出現了明顯的“撤回潮”。數據顯示,今年以來,已有76家企業因撤回IPO申請而終止審核,其中創業板48家,科創板28家。
在IPO撤回潮背後,龍頭券商投行的保薦能力也遭遇空前的壓力。從撤回企業的保薦機構來看,其中不乏“三中一華”等龍頭券商,也有部分藉助IPO而快速崛起的中型券商機構。
圍繞上述現象,監管部門也開始頻頻發聲,要求提升保薦機構的執業質量。證監會主席易會滿此前公開論壇也表示,在IPO現場檢查中出現了高比例撤回申報材料的現象,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不少保薦機構執業質量不高。
上交所在最新發布的《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動態》也明確點出,部分機構存在的“等着問”“擠牙膏”等情形,同時,上交所高度關注撤回率高企的問題,重申“絕不能一撤了之”。
IPO申請撤回潮兇猛
年內超76家企業“終止上市”
IPO申請“撤回潮”正在愈演愈烈。
註冊制改革逐步深化背景下,一大批企業加緊把握上市融資通道、積極籌備IPO上市申請,但也有不少企業卻在正常審核期間,出現了頻頻撤回的動作。
數據統計,截至3月22日,今年以來已有76家企業因撤回IPO申請而終止審核,其中創業板48家,科創板28家。
從科創板的情況來看,1月至今,每月分別有10家、9家、9家擬科創板企業終止審核(因撤回)。其中不乏柔宇科技這樣的知名獨角獸公司,也有匯川物聯、雲知聲、百子尖、森泰英格等新興企業。
從創業板的情況來看,1月至今,共有48家企業擬創業板IPO企業審核狀態為“終止(撤回)”,涉及中消雲、正業設計、木瓜移動、貝兒生物等公司。
從行業來看,科創板終止審核企業主要分佈在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專用設備製造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領域;創業板終止審核企業主要分佈在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製造業、專用設備製造業等領域。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企業是在監管現場督導或現場檢查之前就主動撤回申請材料,過多的反轉動作引發了市場的熱度關注。從已有的數據來看,很多IPO撤回的企業都是被抽中現場檢查或現場督導前就採取了撤回的動作。
比如今年1月,證監會組織開展了首發企業信息披露質量的現場檢查隨機抽查。其中,涉及9家科創板申報項目,有7家項目在收到現場檢查書面通知後10個工作日內撤回。
而根據最新一期《創業板註冊制發行上市審核動態》,2月深交所決定對9家IPO項目的保薦人開展現場督導。其中,已有7家發行人在督導組進場前撤回了申請。撤回率高達78%。
龍頭券商保薦企業撤回率高企
投行人士:“部分材料存在明顯問題”
這波撤回潮背後,作為保薦機構的券商也感受到了較大的壓力。不少券商人士坦言:“如此密集的撤回動作其實也是比較少見的,現在投行的壓力比較大。”
從目前已經撤回企業的情況來看,76家申請終止上市的企業中,負責保薦的機構既包括中信證券、中信建投證券、華泰證券、海通證券等龍頭大券商,也有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長城證券、東海證券、國金證券、安信證券、中銀證券等藉助IPO業務快速發展的中型機構。此外,渤海證券、東莞證券、光大證券等13家券商均出現IPO項目終止的情況。
據券商投行人士分析,這一波密集的企業撤單潮可能也和IPO嚴查有關。“部分企業的資質和質量並不完全符合IPO條件,加上可能存在部分財務數據紕漏、信披瑕疵等多方面問題,在監管多輪排查下,這些企業可能難以過關,不如抓緊時間把材料撤回。”
有中型券商投行相關負責人指出,去年11月以來,監管部門對很多擬上市公司採取了多輪問詢及現場督導或檢查的動作,幾乎全部企業都存在了一些問題並被要求整改。“多數企業還是會被檢查出問題,保薦機構為了免責,往往會選擇迴避或者重新就部分問題進行整改,並重新評估一下需要保薦的企業是否達到IPO標準,因此終止上市的申請就會增加。”
據上述投行人士分析,實際上對於監管進場前主動撤回的企業,監管部門一般並不會有任何處罰,而如果經過現場檢查後,若指出的問題太嚴重可能會被移交稽查部門。很多企業不敢承擔這樣的風險,所以不如快速撤回,中介機構也能免於責罰。
知名投行人士王冀躍此前分析,撤回動作的增加也和IPO企業本身的質地及中介執業質量不到位有關。據其分析,有的中介機構工作不到位,一些申報材料甚至是半成品。在嚴格把關的情況下,券商選擇主動撤回材料。
允泰資本創始合夥人付立春則指出:撤材料的企業可能有自身問題,或是保薦券商的執業規範性不高,監管層出於市場長遠健康發展的目的而為之。中期來看,IPO節奏依然是常態化,更有利於資本市場一級、二級市場健康發展。
監管部門批評保薦機構問題
證監會:和中介機構執業質量有關
從當前監管的情況來看,對於IPO企業高比例撤單的問題,關注度也越來越高。
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日前召開的中國發展高層論壇圓桌會上表示,對於IPO高比例撤回現象,據初步掌握的情況看,並不是説這些企業問題有多大,更不是因為做假賬撤回,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不少保薦機構執業質量不高。
易會滿表示,從核准制到註冊制,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角色發生了很大變化,以前的首要目標是提高發行人上市的“可批性”,也就是要獲得審核通過;現在應該是要保證發行人的“可投性”,也就是能為投資者提供更有價值的標的,這對“看門人”的要求實際上更高了。
“從目前情況看,不少中介機構尚未真正具備與註冊制相匹配的理念、組織和能力,還在‘穿新鞋走老路’”。易會滿表示,證監會正在做進一步分析,對發現的問題將採取針對性措施。對“帶病闖關”的,將嚴肅處理,決不允許一撤了之。總的要進一步強化中介把關責任,督促其提升履職盡責能力。監管部門也需要進一步加強基礎制度建設,加快完善相關辦法、規定。"
另據投行人士透露,上交所於近日下發《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動態(第二期)》。其中,針對“一接到現場督導通知即撤回項目”的行為,共採取了3次監管工作措施。
上交所表示:“從審核的案例來看,部分保薦人主動披露的意識不足, 還存在‘等着問’‘擠牙膏’等情形,保薦工作報告等專業文件對發行人主要風險問題的核查及其分析影響等情況的披露不充分,保薦工作質量有待提高。”上交所提醒相關保薦人在項目申報前紮實做好盡職調查工作,進一步提高保薦業務執業質量。
2月26日,上交所新聞發言人在就近期科創板首發企業信息披露質量現場檢查情況答記者問時表示,上交所將按照證監會的統一部署,堅持“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充分發揮現場檢查、現場督導與審核問詢的監管聯動機制,嚴把上市“入口關”。
上交所稱,對於現場檢查進場前撤回的項目,審核中心正在對相關問題進行分析梳理,如發現存在涉嫌財務造假、虛假陳述等重大違法違規問題的,保薦人、發行人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絕不能“一撤了之”。
深交所明確IPO審核計時
“修改和確認”環節停止計時
除了IPO申請撤回潮之外,市場及企業對於IPO審核動態及週期的關注度也日漸提高。對此,深交所也給出了明確回應。
據券商中國記者從投行人士處獲悉,據深交所發佈的最新一期《創業板註冊制發行上市審核動態》,其中對於投行提交問詢回覆文件或其他申報文件初稿後至審核部門確認接收之前的時間。
據瞭解,創業板審核週期為“3+3”,即深交所審核和證監會註冊的時間總計不超過3個月;發行人及其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回覆問詢不超過3個月。但是,中止審核、請示有權機關、處理會後事項、實施現場檢查、要求進行專項核查,並要求發行人補充、修改申請文件等情形,不計算在前述“3+3”規定的時限內。
此前有保薦機構反映,在IPO審核中,部分環節的審核時間並不清晰。有投行人士曾擔心,保薦人提交問詢回覆或其他申報文件初稿後至審核部門確認接收之前的時間不明確,可能導致出現逾期等行為。
對此,深交所明確表示,實務中,保薦人提交問詢回覆或其他申報文件初稿後,審核部門一般需檢查問詢的問題是否得到有效回覆並提出意見,保薦人修改並提交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後,審核部門確認接收。
從審核實踐來看,對問詢回覆和其他申報文件設置“修改和確認”環節,顯著提高了申報文件質量、提升了審核效率,部分漏報材料、迴避問題、勾稽錯誤等敷衍塞責的情形能夠儘早發現,有效精簡了問詢輪次、減少了不必要的審核資源浪費。
為進一步提高審核效率、避免無故拖延,深交所表示對審核端作出嚴格規定,要求審核人員應於收到保薦人提交的問詢回覆或其他申報文件的5個工作日內,形成修改意見並告知保薦人,且原則上只能提出1次修改意見。
編輯:艦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