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訊 孫肅博 2月18日,獐子島(002069.SZ)發佈關於公司股東收到執行裁定書的公告。
公告顯示,2022年2月18日,獐子島接到控股股東長海縣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股東長海縣獐子島褡褳經濟發展中心、股東長海縣獐子島大耗經濟發展中心通知,獲悉上述股東於近日收到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
據悉,2021年10月15日,獐子島披露了《關於公司股東部分股份被質押的進展公告》,控股股東長海縣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股東長海縣獐子島褡褳經濟發展中心、股東長海縣獐子島大耗經濟發展中心因與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質押式證券回購糾紛收到了《深圳國際仲裁院裁決書》。
2021年12月25日,獐子島披露了《關於股東股份被司法凍結的公告》,控股股東長海縣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15996萬股股份、股東長海縣獐子島褡褳經濟發展中心5128.68萬股股份、股東長海縣獐子島大耗經濟發展中心3800萬股股份被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凍結。
目前,上述案件進入執行程序,長海縣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長海縣獐子島褡褳經濟發展中心、長海縣獐子島大耗經濟發展中心作為被執行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其被凍結證券應當予以變價,並以變價所得清償被執行人結欠之債務。
法院裁定拍賣、變賣執行人長海縣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持有獐子島(002069.SZ)10996萬股。獐子島(002069.SZ)於2月18日收盤,報3.36元/股,被拍賣股份市值36,946.56萬元。
截止公告日,長海縣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持有獐子島(002069.SZ)15,996.89萬股股份,佔獐子島(002069.SZ)總股本的22.4956%。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