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將出台

  新華社北京4月20日電(記者梁倩)《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新版《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已完成徵求意見、修訂等階段,目前正在走最後流程。這意味着,自2020年初我國鋼鐵產能置換和項目備案工作暫停一年半後,鋼鐵產能置換將再次啓動。

  一位權威人士表示,目前鋼鐵行業一些深層次矛盾尚未根本解決。產能置換是實現嚴禁新增產能和結構調整有機結合的重要手段,將有助於我國新一輪“去產能”的落實,引導我國鋼企優化產能部署,調整區域佈局。

  工信部原材料司鋼鐵處副處長文剛日前在2021首屆北部灣鋼鐵發展論壇上表示,雖然當前鋼鐵行業發展形勢喜人,但也要看到鋼鐵工業存在產能、產量嚴重錯位,去產能基礎尚不牢固,鐵礦石進口比重過大等情況,產業安全面臨風險。同時,企業發展與高質量發展的要求仍存在差距等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因此不能盲目樂觀。

  此次鋼鐵產能置換新政,旨在嚴守不新增產能的紅線。文剛表示,鋼鐵產能置換比例將明顯從嚴加嚴。修訂後的產能實施辦法將大幅提高置換比例,擴大敏感區域,並進一步對特定區域改擴建範圍加大限制。但同時,為鼓勵企業實質性推進兼併重組,有序發展,電爐鍊鋼,探索低碳工藝技術發展等方面,實施辦法將置換比例予以了適當降低,體現差別化的支持政策。

  “提高產能置換比例,是為了減量化發展的背景下,產能置換比例的設定必須保證項目實施後,產能得到有效控制,不能出現名義上產能減少、實際上產量增加的現象。”一位業內人士説。

  有關人士表示,隨着鋼鐵行業供需關係的改善,鋼材價格回升,企業效益好轉,有些地方出現盲目招商引資,不顧條件,大上快上鋼鐵冶煉項目的衝動,有的鋼鐵企業試圖以種種理由不履行項目管理程序規定,存在“先上車後買票”的錯誤認識,讓鋼鐵行業一定程度上仍存在產能過剩的風險。

  為此,實施辦法明確,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嚴禁增加鋼鐵產能總量。未完成鋼鐵產能總量控制目標的省(區、市),不得接受其他地區出讓的鋼鐵產能。長江經濟帶地區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冶煉項目。

  同時,文剛指出,今年將積極配合發改委等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鋼鐵去產能“回頭看”檢查以及粗鋼產量壓減工作,引導鋼鐵企業摒棄以量取勝的粗放發展方式,切實鞏固去產能成效。

  此前,國家發改委、工信部就2021年鋼鐵去產能“回頭看”、粗鋼產量壓減等工作進行部署。兩部委將重點檢查化解鋼鐵過剩產能、打擊“地條鋼”涉及的冶煉裝備關停和退出等情況。同時,統籌考慮碳達峯、碳中和長遠目標節點,重點壓減環保績效水平差、耗能高、工藝裝備水平相對落後企業的粗鋼產量,避免“一刀切”,確保實現2021年全國粗鋼產量同比下降。

  冶金工業信息標準研究院院長張龍強表示,對於地方,應嚴格執行產能置換辦法,加大長流程減量置換比例,嚴格執行禁止新增鋼鐵產能有關規定,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同時,通過科學優化生產力佈局,切實改變“北鋼南運”的現象。他建議,在京津冀地區,應壓減長流程鋼鐵產能;重點在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等長流程產能集中且生態環境重點地區,合理佈局發展短流程鍊鋼。

  中國鋼鐵工業協會副會長駱鐵軍指出,在需求拉動下我國鋼鐵產量持續增長,有效支撐了國民經濟發展。但長遠看,隨着我國經濟增長結構的轉變,去年和當期的鋼材消費的“非常態”難以持續。

  駱鐵軍建議,限產量要有保有壓,不搞“一刀切”。應重點限2016年以來的違規新增及產能置換不規範項目的產量;限環保治理水平差及非規範企業的產量;限生鐵產量來實現限粗鋼產量。而對於達到超低排放A級的企業、電爐短流程鍊鋼企業則應少限或不限,但他也表示,所謂不限也不是滿負荷生產,同樣要讓這些企業產量同比不增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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