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證監會官網公佈了一則對微醫集團及其實控人廖傑遠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決定書顯示,因未依法及時披露持有易聯眾股份變動情況且有誤導性陳述,加之在限制轉讓期交易易聯眾,微醫集團被證監會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合計處以3030萬元罰款,對董事長廖傑遠合計處以8萬元罰款。
多次未及時履行報告及公告義務據瞭解,微醫是一家以掛號服務起家的互聯網醫療公司,專職運營智能化數字健康平台,總部位於浙江杭州,由廖傑遠帶領團隊創建於2010年。其核心業務覆蓋醫療、醫藥、醫檢、健保等領域。
中國證監會調查報告顯示,2018年10月9日至2019年3月28日期間,微醫利用微醫投資(杭州)有限公司、馮某等10個證券賬户(下稱“賬户組”)交易易聯眾。
易聯眾是一家主營民生領域信息化的公司,2010年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該公司2021年年報顯示,微醫是其第二大股東,持股比例9.58%。2018年11月9日,微醫、海西醫藥交易中心、易聯眾三方聯合創建的“三醫聯”平台正式發佈,成為國內首個三醫聯動綜合改革支撐平台。
據中國證監會調查報告顯示,2018年11月19日,賬户組持有易聯眾2151萬股,達到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2019年1月18日,賬户組持有易聯眾4300萬股,達到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0%;微醫集團均未及時履行報告及公告義務。
微醫集團在2019年1月10日、1月17日、1月21日、1月22日、1月23日相關公告中披露的持股數量和持股比例,均與賬户組實際持股情況不一致。
2018年11月19日至2019年3月28日期間,微醫集團利用賬户組累計買入約6619萬股,累計買入金額約5.8億元;累計賣出4443.5萬股,累計賣出金額約4.05億元。
證監會表示,上述違法事實有證券賬户交易明細、銀行資金流水、交易終端信息、相關人員詢問筆錄、情況説明、相關協議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根據證監會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微醫集團持有易聯眾股份達到5%、10%時,未及時履行報告及信息披露義務,所披露的持股變動情況有誤導性陳述,在限制轉讓期內交易易聯眾股票的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百零四條所述的違法行為。
圖自微醫官網。
此前,微醫就曾由於屢屢傳出上市計劃卻未能上市飽受關注。
微醫前身為“掛號網”,2015年進行了更名。創立以來經歷多輪融資。2018年5月,完成融資5億美元,估值達到55億美元。彼時就傳出將於港股上市,並計劃將旗下HMO(全稱為Health Maintenance Organization,健康維護組織,具體包括微醫療、微醫藥、微醫保)相關業務作為整體打包赴港上市。
2021年2月,微醫再獲4億美元融資,估值達70億美元。2021年4月,微醫向港交所遞交IPO申請,但6個月後招股書失效,此次IPO沒了下文。2022年3月,有消息稱,在香港上市計劃受挫後,微醫正考慮放棄傳統的IPO,轉而通過與SPAC(空殼公司)合併的方式上市,這一消息仍然沒有後續。
據《證券日報》7月3日報道,數字醫療平台微醫已於日前獲得一筆金額超10億元的融資,計劃通過此類方式來加速數字醫療平台與本地醫療健康服務體系的融合,領投方為來自山東省的國有產業投資基金。而7月4日,微醫方面對這一消息“暫不回應”。
此次,公司與實際控制人受到中國證監會公開處罰,而多個交易所IPO中均高度關注IPO主體及實控人在一定年限內的違法記錄,本次處罰後或會影響今後微醫的上市之路。(石夢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