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多家公司近日推出大比例分紅預案,引發市場關注。僅在2月27日和28日披露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司就有12家,其中一家公司公告稱,擬每10股派發現金分紅100元,共計6.8億元,佔公司當年淨利潤比例達94.44%,被廣大股民評為截至目前“最給力”的年度分紅計劃。
近年來,在政策引導和監管推動下,A股市場現金分紅機制逐步完善,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家數和規模逐年增長,投資者獲得感顯著提升。證監會統計數據顯示,2021年,上市公司共計分紅1.67萬億元,同比增長17%,分紅規模再創歷史新高。這其中,一些“大手筆”“土豪式”分紅的公司貢獻不少。
目前,我國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率穩定在30%以上,平均股息率在2%以上,與國際水平基本持平。作為回報投資者的重要方式,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自然是值得鼓勵和倡導的。一方面,上市公司進行現金分紅是其責任感、公平性的一種體現,是強化股東回報的具體手段。另一方面,上市公司持續穩定的現金分紅可以引導投資者踐行長期投資和價值投資,減少短期賺取股票價差的投機行為,同時吸引更多風險偏好低的長線資金入市,促進股市穩健發展。
對投資者來説,分紅越“豪”的企業是否就沒有投資的風險?客觀地看,一般能實施大比例分紅的公司通常經營業績較好,有足夠利潤進行分配,特別是那些能長期保持分紅的公司,都具備穩定的盈利能力,其股票是值得長期持有的。但值得注意的是,少數上市公司在現金流、營運能力明顯不足的情況下,不顧公司發展需要,依然實施大比例分紅,可能存在借分紅向大股東輸送利益的情形,需引起監管關注和投資者的警惕。
另外,那些低分紅甚至不分紅的公司就一定是差公司嗎?其實也不盡然。因為一家公司分紅與否,分紅多少,是根據其自身經營情況和發展計劃自主考量選擇的,並不是所有公司現金分紅都多多益善,投資者還應辯證地看待。
比如,一個處於快速成長期的公司,在技術研發和擴大生產上需要大量費用,此時若將利潤分紅,必然會影響公司的進一步發展。而如果將利潤留下用於業務發展,未來以其優秀的業績和高成長性換來股價的上漲,依然可以為投資者創造可觀的回報。
而一個處於發展成熟期的公司,若能持續將部分利潤回饋給投資者,在充實了投資者“錢袋子”的同時,還能進一步樹立廣大股東對公司發展的信心。
投資者切忌單純以公司分紅多少論“英雄”,應綜合考量公司分紅比例、可行性、可持續性等因素,進一步判斷公司價值。同時,上市公司也應通過完整的信息披露,儘可能將公司客觀情況真實地傳遞給投資者,給予投資者明確的預期;如要分紅,上市公司可以結合自身發展階段和資金狀況,合理制訂分紅方案,在不影響公司發展的前提下回報投資者,這才是對投資者負責,強化對投資者權益保護的最好體現。(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馬春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