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把錢借給好朋友後,卻要不回來了?教你4步要回錢款

由 圖門耘 發佈於 財經

雖然銀行提供借款服務,例如信用卡、貸款,但對於不少國人而言,不到萬不得已,基本上不會向銀行借錢。

最直接的原因,便是銀行借錢需要支付利息。可是錢還是得借,難道還有比銀行利息更低,甚至直接不要利息的“借款方”存在嗎?

在其他國度,可能沒有。但在“禮儀之邦”的中國,的確有着這樣的機會。這個方式,便是向親朋好友借錢。

買車時,向大伯家借一些。買房時,再向姑姑家借一些。等對方也有這個借款需求的時候,自己再伸出援助之手即可。

而隨着時間的推移,一些居民,開始將目光轉移至朋友的身上。而這一轉移,也就“毀掉”了一段親密關係。

俗話説得好:摧毀一段友情,最直接的辦法就是借錢。而這句話,也在一遍、一遍、又一遍地被證實。畢竟朋友不借錢,會被説是小氣;而借了錢,對方明明有錢還、卻要不回來了,又只能自己獨自“舔傷口”。

可現在工作那麼辛苦、賺錢那麼不容易,錢借出去了,卻要不回來,是一件多麼憋屈的事。再加上到了適婚年齡,車子、房子的問題都等着自己來解決,而這些都是需要金錢的。

既然如此,我們到底能不能討回本就屬於我們的金錢呢?今天,就教大家一個方法,短短四步、“要回”借款。

1、收集證據

因為彼此是朋友,所以一般情況下,總是沒有借條這個最直截了當的證據。所以收集證據這一環節,也就被放在了第一步。

現代人在借錢的時候,一般都是通過聊天軟件。而錢款,大多也都是轉賬。所以這些聊天記錄以及轉賬記錄,一定要保存下來。

如果連這些都還是沒有的話,你可能就得耍點小心機了。

可以通過一些語言誘導的方式,讓其承認自己確實有向你借錢的情況,並明明確確的説出借款雙方的信息、借款金額(利息)、還款期限等重要信息!

2、起訴

既然對方,都要當這個“老賴”了,你又何必心慈手軟呢?證據收齊後,就直接去法院立案。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和財富。

3、申請執行

很多人都有一個誤區,認為後續的事情,都是法院處理。但其實不然,作為“要債者”的我們,一定要積極配合。以防這位朋友,再故意拖延時間。

4、提供資產線索

這一步,雖説是執行階段調查程序中的一個方法,但同樣離不開我們的幫助。當我們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房產、車輛等),可以更好地推進執行程序的進行。從而更快地,要回我們借出去的那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