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財險業經營行為,防範化解風險,銀保監會5月19日修訂印發了《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業務監管辦法》。上海證券報記者今日獲悉,為保障辦法實施後的數據統計的準確性,近期,銀保監會財險部配套修訂了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業務統計制度,目前正在業內徵求意見中。
需要統計的內容包括:信用保險分險種數據統計報表、保證保險分險種數據統計報表等兩張表格。兩張表格的報送頻度為月報,各財險總公司應於每月後12日前報送報表,遇法定長假可順延5個自然日。
根據要求,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業務的數據報送一要保質保量,各財險公司要高度重視數據填報的真實性、準確性,真實反映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業務的經營結果,不得錯報、漏報或瞞報數據;二要建立黑名單制度,對於無故晚報,或存在多次錯報、漏報、瞞報等情況的財險公司,將建立黑名單制度,定期通報批評。
來源: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