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 顧志娟)9月4日,在第三屆中小投資者服務論壇上,全國股轉公司總經理徐明表示,新證券法是一部投資者保護法,是新三板市場投資者保護的堅強基石。證券法修訂前,新三板市場所依據的僅僅是行政法規,法律地位不足,對違法違規追究責任的法律依據並不充分,投資者保護力度不夠。新證券法的出台,對新三板市場進行了規定,為新三板市場的投資者保護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證。
徐明指出,新證券法提升了新三板市場法律地位,投資者保護更加“有法可依”。根據新證券法的規定,新三板作為目前唯一一家國務院批准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與證券交易所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二者都可以組織公開發行證券的交易、掛牌公司與上市公司履行同等的信息披露義務、都依法實施自律管理等,從而確立了新三板場內、公開、獨立市場的法律地位,使得投資者參與新三板市場更加“有法可依”,權益保障也具有了更加堅實的法律依據。另外,新證券法關於投資者保護的具體內容適用於新三板,關於法律責任的規定同樣適用於新三板。
徐明表示,將認真貫徹新證券法,積極推進新三板市場投資者保護,重點工作包括三個方面。
首先,加強誠信建設,完善市場法治環境。要就誠信建設出台專門規則,並在掛牌准入、市場分層、股票發行等多個領域加強失信聯合懲戒措施的運用,把誠信建設進一步做深做實,引導掛牌公司誠信經營、不説假話、不做假賬,做到尊重投資者、敬畏投資者、回報投資者;另一方面要繼續完善法治環境。以完備的法律制度為基礎,進一步加強基礎制度建設,通過制定《新三板市場監督管理條例》等基本制度,明確新證券法中沒有規定的掛牌公司發行、掛牌交易、收購等基礎制度安排,做好投資者保護的法律制度供給。
其次,提升掛牌公司質量,持續回報投資者。下一步,新三板將從四方面着手提升掛牌公司質量,一是優化掛牌准入條件,吸引優質企業掛牌,通過把好市場入口關提升掛牌公司質量;二是分類施策、科學監管,以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為契機,進一步完善差異化信息披露體系,同時以公司治理新規落地為契機,督促公司嚴格落實公司治理和內控要求,切實做到真實透明、治理規範、內控有效,並積極回報投資者;三是健全摘牌機制,推動摘牌細則出台,及時出清未披露定期報告、喪失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違法等的公司,並在摘牌過程中對投資者的利益訴求予以重點考慮和關注;四是加大違法違規處置,堅決打擊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破壞公平交易原則等各類侵犯投資者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捍衞法制尊嚴,維護規則權威,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最後,要健全投資者保護機制,做好投資者教育工作。落實證券法關於投資者保護的有關規定,積極配合證監會、投服中心等推進精選層持股行權工作,做好代表人訴訟、支持訴訟、先行賠付等救濟機制在新三板的應用研究;加強與司法機關溝通,積極推動資本市場有關司法解釋的適用對象,從上市公司拓展至新三板掛牌公司;配合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多元糾紛解決機制,通過“專業調解+仲裁/司法確認”的安排,為投資者糾紛解決提供實實在在的幫助和支持;加強投資者教育,繼續通過“一圖讀懂”、“雲上投服”等通俗易懂、便捷可得的方式,做好投資者教育工作,幫助投資者理性認識並投資新三板。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顧志娟 編輯 趙澤 校對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