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退餘額、不退手術費……中消協點評醫美“霸王”條款
“卡超有效期,餘額不退還”,這樣由商家單方面設立的“霸王”條款無效;“祛斑治療結束後沒有配合長期使用後期保養產品而導致斑反彈的,本院概不負責”,這樣的做法不合理。針對消費者反映強烈的醫美領域“霸王條款”,9月15日,中消協發佈“醫療美容領域不公平格式條款點評”。
霸王條款一:超有效期餘額概不退還
“本卡充值有效期為1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超過期限視作自動放棄,餘額不退。”
點評:充值卡等預付式消費中,即使卡到期後,消費者事先預存的費用仍屬於持卡人所有,商家沒有權力將卡內餘額據為己有。超過期限後“視作自動放棄”的約定屬於利用格式條款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取回錢款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退款責任,侵害了消費者財產所有權,該條款內容無效。
霸王條款二:單方約定醫美手術費、醫療費等一律不退
“就醫者理解由於個人審美觀點不同和現行水平所限,不能達到患者理想的手術效果,若出現某些不足,且符合修復條件,本院免費負責修復,手術費醫療費一律不退。”
點評:上述條款表述不清晰、不明確,沒有可操作性,一旦發生糾紛,會成為經營者以此推卸法定責任的理由。經營者是否承擔退、賠責任應依據其是否遵守醫療美容技術操作規程、是否嚴格履行合同義務等綜合判斷,而不能通過格式條款約定減輕法定責任。
霸王條款三:設置嚴苛附加條件推卸責任
“達到療程效果後,為保證祛斑效果不易反彈,顧客需不間斷使用保養液、調膚啫喱,鞏固療程效果,治療結束後沒有配合長期使用後期保養產品而導致斑反彈的,本院概不負責;在祛斑和保養期間,顧客必須按照我院提供的《保養液使用説明書》附件內容,嚴格遵守,認真操作。如不按照附件內容要求操作,產生一切後果,由顧客自負。”
點評:醫療美容機構設定嚴苛的美容術後保養條件,實際是將治療效果不佳的責任轉嫁給消費者,消費者稍有不符合列明的情況,經營者即可據此免責,減輕自身責任。而且,消費者必須不間斷購買並不間斷使用經營者出售的產品,否則一切後果由消費者自負的約定明顯不合理地加重了消費者的責任和負擔,減輕了醫療美容機構經營者的責任。
霸王條款四:退款時一律按商品和服務的原價抵扣費用
“您在本中心所購買的項目均享受本中心會員優惠價格。如會員遇到不可抗拒因素需要退款,公司將此情況視為會員自動放棄其會員身份。因此退卡的顧客將不再享受本中心專門為會員提供的優惠待遇。退卡時需要按本中心項目單次的價位予以扣除消耗款項,包括贈送的會員產品和療程。”
點評:雙方的合同合法成立生效後,對雙方當事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如果需解除合同退款,應根據具體情況分析。如果是因消費者主觀原因需要解除合同,那麼應按合同約定的違約條款執行,而且約定的違約金不應超過造成的損失;如果是經營者不按約定提供產品或服務等原因解除合同,那麼經營者應按優惠消費後剩餘的金額予以退款,並賠償消費者的損失;如果是因為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應按不可抗力的法律規定予以解決。
霸王條款五:美容院有唯一解釋權
“以上條款如有異議協商解決,情節特殊的雙方保留求助法律的權利。本店保留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
點評:根據法律規定,上述條款由美容院事先擬定並重復使用,且在簽訂合同時未與消費者協商,屬於格式合同條款。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按通常的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的解釋應遵循公平、誠實的原則,存在兩種以上解釋的,基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優勢,應該做出對其不利的解釋,而非美容院具有唯一解釋權。
(原標題:不退餘額、不退手術費……中消協點評醫美“霸王”條款)
來源:北京日報客户端 | 記者 張楠
流程編輯:u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