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個人投資者賬户資產不能低於1000萬元

本文轉自【央視新聞客户端】;

22日記者獲悉,中國證券業協會日前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試行)(徵求意見稿)》向券商徵求意見,以規範網下投資者參與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並在北交所上市股票的網下詢價配售業務。

《規則》要求,除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合格境外投資者等六類機構投資者之外的其他機構投資者的證券賬户資產或其所管理的產品淨資產應不低於1000萬元;個人投資者的證券賬户資產應不低於1000萬元。(總枱央視記者 沙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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