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全球範圍內對於反壟斷共同的關注,反壟斷對於我們生活的影響越來越近。反不正當競爭法在歐盟大量使用,進行了很多處罰,一旦中國的監管機構援引反不正當經營法、反壟斷法對機構處罰,這種罰單將是我們無法想象的。”近日,在北京品牌協會、北京商報社舉辦的 2020年(第六屆)北京金融論壇上,北京市網絡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車寧分析,數字經濟反壟斷措施將極大的變更經濟秩序。
對於市監總局發佈對於平台經濟反壟斷指南的出台,車寧認為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信號,過去大家講反壟斷是經濟憲法,它離我們生活比較遠,大家覺得是規範宏觀秩序,對個人權利的影響沒什麼感覺,但是對於平台經濟,反壟斷政策找到了自己合適的用武之地。
11月3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佈的《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結束。這是官方文件中,首次明確擬將“二選一”定義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構成限定交易行為,將“大數據殺熟”定義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差別待遇。
徵求意見稿明確了平台經濟領域相關市場的界定,強化了對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的事後規制,完善了對平台經濟領域經營者集中的事先規制和事後主動調查機制,嚴格禁止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在平台經濟領域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同時強調要在平台經濟領域積極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反壟斷指南為我國未來預防和制止平台經濟領域壟斷行為提供了指引,有利於推動平台領域經營者的反壟斷合法與合規建設,維護平台經濟領域公平有序競爭,也將促進整個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愛庫存公關負責人康健表示:“對此我們感到非常欣喜,希望看到互聯網行業更加有序地運營,中小型平台受到保護,商家不再任人宰割。愛庫存平台上的商家備受被迫‘二選一’的困擾,我們也呼籲有關部門能夠加大相關規定落實的力度。”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互聯網經濟研究院副院長歐陽日輝指出,從市場來看,反壟斷的目的就在於充分發揮價格機制的作用,實現市場對資源的有效配置;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才能促進數字經濟的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發展。
從消費者來看,反壟斷增加市場競爭, 加速產品迭代、體驗提升,消費者有了更多的選擇,整個社會福利水平才能提高。
從國家層面考慮,我國政府在數字經濟領域的反壟斷,目的是確保我國數字經濟發展保持競爭力和創新活力、推動我國數字經濟平台加速國際化。
(中國日報北京記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