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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鐵建:未來三年現金分紅不少於利潤15%

由 都超英 發佈於 財經

觀點地產網訊:1月15日,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未來三年股東回報規劃。

中國鐵建表示,本規劃是在綜合分析公司經營發展實際、股東的要求和意願、社會資金成本、外部融資環境等因素的基礎上,充分考慮公司目前及未來盈利規模、現金流狀況、所處的發展階段、項目投資資金需求等情況,平衡股東的合理投資回報和公司長遠發展的基礎上做出的安排,以保證利潤分配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獲悉,中國鐵建採用現金、股票或者現金與股票相結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一般每年度進行一次現金分紅,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公司可以進行中期利潤分配。

該公司現金分紅的具體條件和比例:公司在當年盈利,並且在依法彌補虧損、提取公積金、向其他權益工具持有者支付約定的利息後,有可供分配利潤的,除特殊情況外,當年採取現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於當年實現的合併報表可供分配利潤的15%,並保持分紅比例穩定提高。

公告還明確了特殊情況,包括審計機構對公司的該年度財務報告出具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有重大投資計劃或重大現金支出等事項發生(募集資金項目除外)。重大投資計劃或重大現金支出是指公司未來12個月內對外投資及收購資產的累計支出達到或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淨資產的30%。

此外,中國鐵建提出差異化的現金分紅政策:當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無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80%;當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40%;當公司發展階段屬成長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20%。

中國鐵建認為,公司在經營情況良好,並且董事會認為公司股票價格與公司股本規模不匹配、發放股票股利有利於公司全體股東整體利益時,可以在滿足上述現金分紅的條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