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胡永新)8月2日,江西銀保監局發佈行政許可撤銷決定書顯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景德鎮銀保監分局於2021年11月9日作出的《景德鎮銀保監分局關於核准石麗敏任職資格的批覆》予以撤銷。
從行政許可撤銷決定書公佈的原由來看,2021年10月27日人保健康江西分公司向景德鎮銀保監分局遞交的《關於對石麗敏進行任職資格審查的請示》等申請材料中,石麗敏學歷為“大專”,不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第八條“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學士以上學位”之規定。
行政許可撤銷決定書還顯示,自本決定下發之日,人保健康江西分公司應指定景德鎮中支臨時負責人、並於指定之日起10日內向景德鎮銀保監分局報告。逾期未完成的,景德鎮銀保監分局將視情況採取進一步監管措施。
據瞭解,江西銀保監局於2021年11月12日公佈的景德鎮銀保監分局關於核准石麗敏任職資格的批覆顯示,景德鎮銀保監分局核准石麗敏人保健康景德鎮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的任職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