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功勝:進一步推動金融機構降低實際貸款利率

  中新經緯10月21日電 據中國人大網21日消息,10月21日,受國務院委託,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潘功勝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上作國務院關於金融工作情況的報告。

  對於下一步工作,潘功勝指出,金融系統將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針對經濟形勢的變化,精準有力實施宏觀調控,切實加強金融監管,着力擴大內需、提振信心、防範風險,推動經濟運行持續回升向好。

  一是繼續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

  穩健的貨幣政策更加精準有力,把握好逆週期和跨週期調節,保持貨幣信貸總量適度,節奏平穩。總量上,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保持貨幣供應量和社會融資規模增速與名義經濟增速基本匹配,進一步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增強金融支持實體經濟力度的穩定性,切實支持擴大內需,增強發展動能,優化經濟結構,促進經濟金融良性循環。價格上,持續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釋放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改革紅利,有效發揮存款利率市場化調整機制作用,進一步推動金融機構降低實際貸款利率,降低企業綜合融資成本和個人消費信貸成本。同時,維護好存貸款市場秩序。結構上,聚焦重點、合理適度、有進有退,繼續加大對普惠小微、製造業、綠色發展、科技創新、基礎設施建設等國民經濟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繼續實施好存續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用好用足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保交樓貸款支持計劃和租賃住房貸款支持計劃。

  二是全面加強和完善金融監管。

  堅守金融監管主責主業,強化金融風險源頭管控。

  一是強化審慎監管。把好金融機構准入關,嚴格股東資質審查,築牢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防火牆,堅決糾正違規關聯交易。加強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健全集團治理和對境外子公司的風險管控。分類推進中小金融機構監管。優化金融機構風險控制指標計算標準。進一步完善監管執法體制機制,深化跨部門監管執法協作,嚴厲打擊金融犯罪。推動監管數據共享,加快發展監管科技,提高數字化監管能力。

  二是依法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金融活動必須持牌經營,嚴禁“無照駕駛”和超範圍經營,按照實質重於形式原則監管處置非法金融活動,確保金融監管全覆蓋、無例外。強化地方金融監管,加強金融監管協調合作。加強金融消費者適當性管理,強化投訴源頭治理,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三是加強金融法治建設。加快推進金融穩定法立法工作,推動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保險法、信託法、票據法、反洗錢法、外匯管理條例等重點法律法規修訂,推進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保險資金運用監督管理條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公司債券管理條例等重要立法修法項目。研究完善金融領域定期修法協調機制。

  四是強化金融反腐敗和人才隊伍建設。強化政治監督、日常監督,加強對關鍵人員、關鍵崗位、關鍵環節的持續管理和監督,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打造政治覺悟高、業務素質強、作風過硬、清正廉潔的金融隊伍。

  三是持續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堅持服務實體經濟的根本宗旨,着力擴大內需、提振信心,助力實體經濟穩定增長和轉型升級。

  一是滿足實體經濟有效融資需求。突出金融支持重點領域,着力增強新增長動能,為大宗消費以及服務消費等消費需求提供穩定的融資支持。

  二是完善薄弱環節金融服務。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對國企和民企一視同仁,加快推動建立金融服務小微企業“敢貸、願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引導金融機構優化資源配置和考核激勵機制,推動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強化科技賦能,強化民營企業金融服務,進一步增強“三農”、小微企業、新市民等羣體金融服務供給,提高金融服務的獲得感。

  三是強化經濟轉型升級金融支持。加大對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支持力度,持續增加先進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科技型企業等重點領域金融供給,支持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數字經濟與先進製造業、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加快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加快研究制定轉型金融標準,強化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要求,豐富綠色金融和轉型金融產品和服務。

  四是支持基礎設施和重大項目建設。加大保交樓金融支持力度,積極做好城中村改造、“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的金融支持工作。支持重大項目加快建設。推動基礎設施領域和住房租賃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市場建設,盤活存量資產。

  五是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穩妥推進數字人民幣研發試點。推進金融資產登記存管、清算結算、交易設施、交易報告庫以及重要支付、徵信系統等金融基礎設施統籌監管。

  四是不斷深化金融改革和對外開放。

  進一步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支持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優化。

  一是優化金融機構結構。強化大型商業銀行主力軍作用,深化政策性銀行改革,推動中小銀行迴歸本源和主業。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增加長期資本供給,強化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各類專業投資機構長週期考核評價機制。穩妥有序推進信託行業轉型發展。強化保險保障功能,促進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健康發展。促進金融業數字化轉型。

  二是深化金融市場改革。積極發展多層次股權市場,推動註冊制改革走深走實,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紮實推進資本市場投資端改革,壯大各類中長期投資力量。加強投資者保護,嚴懲證券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債券市場建設,促進債券市場各類基礎設施之間有序互聯互通。穩慎發展期貨和衍生品市場,完善監管體制機制。

  三是提升金融業制度型開放水平。在安全可控前提下,進一步完善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構建與金融高水平開放要求相適應的監管體系,提高駕馭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本領。紮實推進境外上市備案管理工作,完善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資金管理。推動形成常態化、可持續的中美審計合作機制。深化與香港資本市場合作。研究推出一攬子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政策,深入推進貿易外匯便利化等政策措施。穩妥有序推進人民幣國際化,構建海外投資風險預警防控體系,維護外匯儲備資產安全和規模穩定。堅持多邊主義原則,積極參與國際金融合作與治理,推動全球金融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

  五是積極穩妥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健全市場化、法治化、常態化處置機制,平穩有序推動重點金融風險處置,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對金融機構風險,完善金融機構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着力強化早期糾正硬約束。有序化解高風險中小金融機構風險,推動兼併重組,該出清的穩妥出清。完善對大型企業集團債務風險的監測,繼續穩妥推動存量風險處置。對地方融資平台債務風險,堅持分類施策、突出重點,統籌協調做好金融支持融資平台債務風險化解工作,壓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推動建立化債工作機制,落實防範化解融資平台債務風險的政策措施;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引導金融機構依法合規支持化解地方債務風險;建立統計監測體系,加大政策落實力度。對房地產市場風險,按照因城施策原則,指導各地精準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加大保交樓金融支持力度,一視同仁支持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保持房地產融資平穩。對非法金融活動,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強化監測預警,加強金融知識普及教育,對洗錢犯罪行為和地下錢莊保持高壓嚴打態勢。

  六是着力維護金融市場穩健運行。

  進一步推動活躍資本市場、提振投資者信心的政策措施落實落地,從投資端、融資端、交易端、改革端協同發力,不斷激發市場活力。穩妥化解大型房地產企業債券違約風險,強化城投債券風險監測預警和防範。“穩預期、防超調”,加強外匯市場“宏觀審慎+微觀監管”兩位一體管理,發揮市場在匯率形成中的決定性作用,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防範跨境資金異常波動風險,維護外匯市場穩健運行。引導穩定金融市場行為和預期,根據市場形勢及時採取措施,防範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外匯市場風險傳染,保障金融市場穩健運行。(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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