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人股份擬向實控人等定增6.7億元 扣非淨利潤已連續4年負值
近日,證監會對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雪人股份”)擬非公開發行股票再融資申報給出反饋意見。
4月,雪人股份發佈公告,擬定增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6.7億元,發行的對象為包括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林汝捷在內的不超過35名特定投資者,單一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認購數量合計不超過0.5億股。
其中雪人股份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林汝捷擬以0.6億元認購本次發行股票,林汝捷自2010年3月至今擔任雪人股份董事長及總經理職務。
對此,證監會要求雪人股份披露控股股東認購資金來源,是否存在對外募集、代持的情形;控股股東從定價基準日前六個月至本次發行完成後六個月內是否存在減持情況或減持計劃。
據悉,雪人股份定增募集資金將用於“氫燃料電池系統生產基地建設項目”、“氫能技術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及補充流動資金。證監會要求説明本次募投項目投資數額安排明細,各項投資是否為資本性支出,是否以募集資金投入,補流比例是否符合規定;募投項目不需要履行環評審批登記的法律依據是否充分。
證監會注意到,雪人股份扣非歸母淨利潤持續為負,2020年大幅虧損,同比下降400%,其解釋為產品壓縮機產能利用率低。因此,需披露2020年業績大幅虧損的原因,業績變動是否與同行可比公司一致;持續低下的產能利用率是否會對未來生產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是否存在持續盈利能力,是否存在改善業績的有效措施。
財務另一方面,雪人股份1年及2年以內的應收賬款佔比逐期下降,但有部分應收賬款賬齡較長,其信用政策是否發生變化,應收賬款壞賬風險是否顯著增加,相關壞賬是否充分計提敍説説明。
除以上事項外,雪人股份2020年末商譽賬面價值3.82億元,其中收購四川佳運形成商譽3.81億元,2020年計提減值0.12億元。證監會關注四川佳運被收購後的經營情況,與收購時評估預測業績的差異、2021年主要經營數據相比,2020年商譽減值測試主要參數設置是否謹慎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