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户發展,財政部、税務總局近日聯合發佈《關於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户所得税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税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2號)明確,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税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財政部 税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税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税〔2019〕13號)第二條規定的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税;對個體工商户年應納税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徵收個人所得税。
為方便納税人準確理解、精準享受相關政策,國家税務總局同步發佈《關於落實支持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户發展所得税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8號),就有關問題進行解讀。今天帶你瞭解↓
個體工商户的減免税額怎麼計算?
減免税額=(個體工商户經營所得應納税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的應納税額-其他政策減免税額×個體工商户經營所得應納税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經營所得應納税所得額)×(1-50%)
舉例説明如下:
【例】納税人李某經營個體工商户C,年應納税所得額為80000元(適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數1500),同時可以享受殘疾人政策減免税額2000元,那麼李某該項政策的減免税額=[(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例】納税人吳某經營個體工商户D,年應納税所得額為1200000元(適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數65500),同時可以享受殘疾人政策減免税額6000元,那麼吳某該項政策的減免税額=[(1000000×35%-65500)-6000×1000000÷1200000]×(1-50%)=139750元。
實際上,這一計算規則我們已經內嵌到電子税務局信息系統中,税務機關將為納税人提供申報表和報告表預填服務,符合條件的納税人準確、如實填報經營情況數據,系統可自動計算減免税金額。
來源:國家税務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