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研七大方面!銀保監會摸底保險機構佣金制度 保險營銷制度改革前奏吹響

財聯社(北京,記者 王宏)訊,今日財聯社記者從業內獲悉,銀保監會為了解人身險行業佣金制度設計情況,摸底營銷體制風險底數,明確人身險行業佣金制度改革方向,正展開人身險公司佣金制度情況調研。

據瞭解,此次調研內容主要涉及七大方面,全面摸底險企營銷隊伍組織架構情況、代理人留存情況、營銷隊伍建設情況等,銀保監會要求保險公司在4月1日前上交調研報告。

“壽險代理人的佣金制度存在不少問題,摸底人身險佣金制度是保險營銷制度改革進一步深入的前奏。”業內專家對財聯社記者表示。

七大問題全方位摸底

調研內容主要涉及七大大方面,一是營銷隊伍組織架構情況,包括層級設置,新人發展路徑,各系列晉升模式等。

二是營銷員佣金分配機制,包括佣金結構(直接佣金與其構成、間接佣金與其構成)、獎項設置(新人利益、招募利益、管理利益、育成利益等)、考核指標、獎勵方式等。

三是代理人渠道近十年相關指標情況。包括代理人13個月留存率、25個月留存率、13個月件數繼續率、25個月件數繼續率等。

四是代理人渠道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比如佣金制度設計、佣金成本和增速、代理人脱落率、銷售行為、保險欺詐、退保黑產、虛假增員和虛假業務等方面,並分析問題產生原因。

五是針對代理人渠道存在的問題,公司的應對措施和成效,提供具體的數據和案例予以説明,包括不限於壓縮佣金支出、優化佣金結構;提高保單繼續率、規範惡意退保行為;提高營銷員留存率、舉績率、人均產能等方面。

六是對改革人身保險業佣金制度的意見做出建議,比如減少營銷隊伍層級、調控間接佣金佔比、跟單披露佣金率、建立佣金遞延發放制度、建立營銷員分級制度等。

七是推進人身險業佣金制度改革需要關注的風險。

營銷制度改革邁出第一步

對外經貿大學教授王國軍對財聯社記者表示,“人身險佣金制度,特別是壽險代理人的佣金制度存在不少問題,但問題究竟有多大,各類問題覆蓋面如何,影響範圍有多大,如何針對重點問題進行改革,從而有的放矢,改出實效,監管摸底是首要的一步。”

代理人模式最早在1992年引入內地保險市場以來,依賴人海戰術的個人代理渠道迅速成為人身險行業增長的主要動力。根據銀保監會在3月19日的通報,截至2020年末,全國保險公司在保險中介監管信息系統執業登記的代理制銷售人員數量達到了842.8萬人。

不過隨着保險公司營銷員數量爆發式增長,現行佣金制度的弊端也開始顯現,出現了營銷體制粗放發展佣金分配比例失衡,營銷機制激勵短期化等問題。

“營銷隊伍是一支重要的力量,佣金制度很關鍵,既要激勵營銷人員,又有規避各類暗箱操作,損害投保人和保險人雙方的利益,使保險價格規範公平。營銷人員為了佣金損害保險合同雙方利益的情況很普遍,尤其互聯網保險的出現,對代理人是挑戰。”上海財經大學教授鍾明對財聯社記者表示。

多家險企已實施新基本法

財聯社記者從業內瞭解到,2021年開門紅期間,幾大上市險企都實施了新的基本法。其中新華保險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業內調研時指出,公司在2020年初上線了新人津貼,並在2020年7月1日上線新基本法。新基本法把新人津貼重新挪回了以制度為導向的規定之中,而不是像以往由各家分公司進行費用支取,而且現在整體的經營津貼由總部統一劃撥。

而中國太保則在2021年1月1日實施新基本法,在代理人管理方面,新基本法的最大變化是兼顧了代理人隊伍的兩發發展方向,一個是組織發展,通過營業室、營業區這樣的金字塔式組織發展獲得增長,另一個路徑是個人績優,滿足了一些不願承擔管理功能代理人的需求。此外,新基本法更加強化主任層級,把新晉升主任層級的津貼期限適當延長,延長之後意味着新晉升主任擁有更長成長期。

此外,中國人保、中國平安和中國人壽則都加強了代理人質量的考核,使代理人隊伍朝績優型方向發展。其中,中國人保表示加強代理人考核力度,同時對新增的低質代理人進行清理,2021年對代理人不考核規模,只考核有效人力,考核有效人力的增速。中國人壽2021年隊伍發展思路是將產能低下的代理人置換出去,將優秀的人才招募進來,提高整個隊伍的產能和戰鬥力。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654 字。

轉載請註明: 調研七大方面!銀保監會摸底保險機構佣金制度 保險營銷制度改革前奏吹響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