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今年以來,多家銀行對“沉睡卡”進行了集中大清理。但由於各家銀行的認定標準不統一 、處置手段也有所不同,銀行卡餘額被清零、交易記錄消失、註銷前通知不到户主本人等問題頻頻出現,用户的諸多擔憂亟待銀行方面回應。
不少人都持有多張銀行卡,然而不是所有銀行卡使用頻率都很高,甚至有人辦好卡以後壓根就未使用過。據央行披露,截至2020年9月末,我國共開立個人銀行賬户120.92億户,人均擁有銀行賬户數達8.64户。大量的沉睡賬户不僅造成了金融賬户資源的浪費,成為銀行內部風險點、增加銀行的運維成本,而且會給個人資產、信用帶來風險,如小額賬户被收取管理費、閒置銀行卡被不法分子竊取利用等。
此種語境下,銀行清理“沉睡卡”顯然有其必要性,然而從現實情況來看,一些銀行的處理方式值得商榷。比如有的銀行在清理之前未以合理的方式通知客户,多數客户對於“被清理”毫不知情,假設雙方之間的開户協議對該事項沒有明確約定,那麼銀行單方面便有增加自身權利、減少自身義務的違約之嫌。再如,清零客户賬户裏的餘額、交易記錄有違銀行自身功能定位——正是由於銀行高度的風險防範能力、信用兑現能力,公眾才對銀行更信賴,如今客户的餘額説清零就清零,顯然不合適。
銀行不能把本應自己承擔的成本和責任轉嫁給客户,而且事後清理治標不治本。“沉睡卡”的出現,實際上提示銀行對自身業務流程、管理體系進行調整和完善,要對症下藥,從源頭上減少“沉睡”的可能。
“沉睡卡”的出現,一方面是由一些客户自身用卡需求的變化導致的,如不同工作單位對於工資卡指定的銀行不同,各類生活繳費業務也往往對應不同的商業銀行等;另一方面與銀行自身有很大關係,比如,銀行為了吸儲無節制鼓勵客户多辦卡,客户辦理不同業務要綁定不同銀行的銀行卡,同行異地存取要收手續費,因而只能被迫辦理本地卡,等等。
此外,不同銀行業務之間存在壁壘,客户要想辦理相關業務則必須辦理該銀行的銀行卡,雖然已經有了銀聯作為跨行交易結算中介,但對於基本結算之外的其他類型業務的互通辦理,目前尚無更好的解決對策,這也是不少人更習慣將銀行卡綁定聚合型第三方支付工具的重要原因。
打蛇打七寸,治理“沉睡卡”確有必要,但把對銀行業務的選擇權交還給消費者才是解決之道。比如,有人認為,可以比照手機號碼攜號轉網的辦法,銀行卡同樣可以攜卡轉開户地;有人建議,完善客户自助註銷銀行卡的流程,減少銀行和客户雙方的工作量。總之,辦法應該比困難多。
責任編輯:餘星馨
作者:弓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