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1日從中國證監會獲悉,證監會當日對外發布《關於深化債券註冊制改革的指導意見》以及《關於註冊制下提高中介機構債券業務執業質量的指導意見》,深化債券註冊制改革,健全資本市場功能,助力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推動債券市場更好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證監會資料圖
其中,《關於深化債券註冊制改革的指導意見》根據證券法、《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堅持制度化、規範化、透明化的原則,按照統一公司債券和企業債券、促進協同發展的思路,對深化債券註冊制改革作出系統性制度安排,提出了“優化債券審核註冊機制”“壓實發行人和中介機構責任”“強化債券存續期管理”“依法打擊債券違法違規行為”等4個方面12條措施。
《關於註冊制下提高中介機構債券業務執業質量的指導意見》遵循債券市場發展規律,加強監管,壓實責任,明確了服務高質量發展、強化履職盡責、深化分類監管、嚴格監管執法等4方面原則,並提出了“強化承銷受託業務執業規範”“提升證券服務機構執業質量”“強化質控、廉潔要求和投資者保護”“依法加強監管”“完善立體追責體系”等5個方面共14條措施。
中國證監會表示,下一步將紮實推進債券註冊制改革走深走實,加快完善公司(企業)債券制度規則體系,持續推進審核註冊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和透明化,強化債券全鏈條監管和風險防範,全面深化債券市場功能,更好支持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和重大項目建設,助力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和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記者劉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