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資本邦瞭解到,據相關媒體報道,根據中基協內部下發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案例通報,近期,部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設立單一資管計劃投資購房尾款資產,違反《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規範第4號——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下稱《備案管理規範第4號》)規定。
具體情況為,A基金子公司設立資管計劃,產品期限一般為6-12個月,主要向B保理公司購買其持有的購房尾款資產,回款來源為銀行發放的按揭尾款。部分資管計劃設置循環購買機制,資金迴流後繼續投資新的購房尾款資產。
通報稱,資管計劃投資購房尾款不同於傳統的房地產項目投資,有觀點認為相關企業並未違反《備案管理規範第4號》規定。一是不屬於房地產企業新增債務,未提高房地產企業負債率,不屬於房地產企業融資的行為;二是購房尾款不屬於《備案管理規範第4號》正向列舉的禁止投資範圍。
中基協研究認為,資管計劃投資購房尾款,雖不屬於正向列舉的禁止投向,但實質上為房地產企業資金週轉提供方便,一定程度增加了房地產企業融資槓桿,與國家產業政策及“房住不炒”的導向不符。
中基協表示,為進一步規範此類業務,協會已將前述情況報告至監管部門,並開展專項抽查工作。同時,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應進一步落實房地產調控政策及《備案管理規範第4號》要求,不得新設資管計劃投資購房尾款資產,存量產品應有序壓降購房尾款投資規模,到期後不得展期。
頭圖來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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