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日前發函,要求排查違法經營NMN“不老藥”的經營者,其中明確指出,NMN在我國未獲得藥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和新食品原料許可,即在我國境內,NMN不能作為食品進行生產和經營。業內人士認為,此舉已經引起政府部門的重視,但如何監管仍面臨難題。
原料企業執行的都是自己的企標
“網絡售賣的NMN產品,存在不少違規行為,虛假宣傳現象嚴重,產品質量更加難以把控,亟待規範。”庶正康訊市場調研負責人陳白雪告訴新京報記者,因NMN產品單價高,利潤空間大,吸引很多企業涉足。然而,企業素質魚龍混雜,素質好的企業往往顧惜羽毛,生產經營受限於相關規定起步較慢;素質較差的企業則急功近利,出現違規生產經營等問題;還有一些害羣之馬售賣“三無”產品,安全根本無法保證。
“即使在國外,NMN也沒有公開發布的原料標準。中國是世界上最主要的NMN原料生產國,原料企業生產執行的都是自己的企標。”陳白雪表示。
厲梁秋也指出,NMN產品通過跨境進口進入國內市場,涉及多個部門共同監管領域,包括對跨境進口產品的監管、對第三方平台的監管、對企業的監管等。這類產品在我國沒有標準可依,不屬於食品範疇,更不存在市場抽檢,沒有檢測機構去進行有公信力的檢測,商家的種種宣稱僅靠自律。“NMN的基礎研究還處起步階段,其功效性和安全性還有待進一步論證。面對新興的原料及網絡快速下單的消費等現象,如何保障食品安全,維護市場穩定發展,開展科學普及教育,需要社會各方共同探討。”
電商平台應成為第一道“防線”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在電商平台上,即便是正規產品,商家在產品圖片宣傳上不會出現功效宣傳等語句,客服也可能在給客户的評論回覆中加入一些功效宣傳及“諾貝爾得獎者的理論證實”這類語句。“電商平台應建立嚴格的產品上架規則和產品宣傳規範,將電商平台打造成維護NMN品類消費安全與經營秩序的第一道‘防線’。”陳白雪表示。
《2020NMN品類發展白皮書》建議,電商平台應設定“基本要求”和“品質優選”兩個標準。基本要求是指產品應按照出口國生產管理的要求備齊所有資質文件,至少須提供經營主體資質、良好生產條件資質、自由銷售證明、NMN原料採購證明、產品檢驗報告。品質優選則鼓勵企業提供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品質證明材料,以獲平台經營的優先權益。同時,電商平台應建立負面宣傳案例清單,組織專家對欺騙性強的虛假信息及時增補,並廣而告之。
為整頓行業亂象,第三方機構已經有所行動。2020年,庶正康訊配合天貓國際制定一系列規則控制產品品質,規範商家的經營行為,對於涉嫌虛假宣傳、無法提供合規原料採購證明的產品全部下架。同時,參考國標規定要求,對上架產品制定安全性、含量等方面的標準,並委託權威第三方進行檢測,把控質量。
新京報記者 王卡拉
校對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