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增營收近129億元!浪奇洗衣粉合計處罰超千萬

兩年虛增營收128.85億元、虛增利潤4.11億元、虛增存貨20.38億元,備受關注的*ST浪奇洗衣粉“跑路”事件終於出爐調查結果,對公司及相關領導和責任人合計處罰超千萬元。

*ST浪奇11月11日晚公告,公司於近日收到廣東監管局《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列出了*ST浪奇的三宗罪。

一是廣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間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及利潤,2018年年報、2019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廣州浪奇《2018年年度報告》虛增營業收入62.34億元,虛增營業成本60.24億元,虛增利潤2.10億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518.07%。廣州浪奇《2019年年度報告》虛增營業收入66.51億元,虛增營業成本64.50億元,虛增利潤2.01億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256.57%。

二是廣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間虛增存貨,2018年年報、2019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廣州浪奇《2018年年度報告》虛增存貨金額為9.56億元,《2019年年度報告》虛增存貨金額為10.82億元。

三是廣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間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往來及相關的關聯交易情況,2018年年報、2019年年報存在重大遺漏。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廣州浪奇以支付採購貨款的名義,經過多層中間公司掩護過渡,將資金給江蘇琦衡、廣州鈿融及其子公司使用。廣州鈿融將佔用的資金用於會東金川持有礦山資產的擴大生產和技術改造、償還欠款等。江蘇琦衡將佔用的資金用於擴大生產和償還銀行債務等。但廣州浪奇均未在2018年年報、2019年年報中披露關聯方的關聯交易及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情況。

根據《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廣東證監局擬對*ST浪奇給予警告,並處以45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傅勇國給予警告,處以300萬元罰款,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直接責任人員陳建斌、王志剛、鄧煜、黃健彬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50萬元罰款;對直接責任人陳文、王英傑分別給予警告,並分別處於50萬元、5萬元罰款。上述罰款金額合計1405萬元。

同日,*ST浪奇公告,廣州中院裁定批准《廣州市浪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廣州浪奇的法人主體資格將存續,上市地位將得以維持,主營業務得以保留,且國有實際控制地位將不會改變。

回溯事件,2020年9月27日晚間,廣州浪奇發佈關於部分庫存貨物可能涉及風險的提示性公告,顯示價值5.72億元的貨物“不翼而飛”。後經多次核實,存貨“黑洞”擴大至8.98億元。9億洗衣粉“跑路”引發市場關注,浪奇的問題由此引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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