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鬥士”劉姝威回應擔任柔宇科技獨董質疑,稱要對投資者負責
文/韓姜
編/孫月
近日,“康美藥業造假案”獨董被判賠償上億元驚動了A股市場,並引發了一批獨立董事“逃亡潮”。曾經的“打假鬥士”、擔任四家著名A股上市公司(萬科、格力電器、中光學、柔宇科技)獨董的劉姝威再次成為關注的焦點。
日前,劉姝威發文痛斥了康美藥業的造假行為,並回應了外界對自己擔任柔宇科技獨董的質疑。
痛斥康美藥業造假
康美藥業創立於1997年,是曾經的“藥王“”。2018年10月,一篇研究報告指出,康美藥業存在財務造假嫌疑,當天公司股票跌停,當晚,證監會成立核查小組展開財務調查。歷時三年的調查,11月12日,法院裁定,康美藥業賠償5.2萬名投資者24.59億元損失,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等12人因操縱證券市場罪、違規披露等罪行被判處有期徒刑和罰金。
其中,5名獨立董事被判承擔民事賠償連帶責任,江鎮平、李定安、張弘承擔10%連帶責任(摺合2.46億元),郭崇慧、張平承擔5%連帶責任(摺合1.23億元)。2016年年報披露,李定安為華南理工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教授,張弘任西南政法大學管理學院副教授,江鎮平為汕頭市中瑞會計師事務所任所長,分別從2012年、2014年和2015年開始擔任獨董,三人年薪均為7.39萬元。而張平、郭崇慧兩人自2018年5月至今年5月在康美藥業擔任獨立董事,因僅在2018年中報中籤字,連帶責任相對較小。
宣判結果公佈後,針對獨董的鉅額罰款引發了一些爭議,有曾擔任獨董的人士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在實際工作中,獨董作為外部的執行董事,不一定有機會真正深入到上市公司的內部,進而發現問題。
劉姝威在朋友圈對此事表達了憤慨:“對於康美藥業肆無忌憚的造假行為,作為獨立董事無動於衷,既然沒有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權利和責任,如今受到法律的制裁,冤枉嗎?接受擔任獨立董事的邀請,就意味着你將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權利和義務,如果自己做不到這一點,為什麼要擔任獨立董事呢?”
(圖/網絡)
2001年,中央財經大學中國企業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員劉姝威用一篇600字的文章,揭露了藍田股份依靠銀行貸款輸血的假象,隨後,藍田股份管理層被拘傳接受調查,公司最終退市。劉姝威一戰成名,之後又因為對樂視網燒錢模式的質疑,被認為在資本市場總能夠“慧眼識金”。
回應投資者對擔任柔宇科技獨董的質疑
劉姝威從去年開始擔任柔宇科技的獨立董事,但今年2月柔宇科技撤回科創板上市申請,為她帶來了新的質疑。
柔宇科技因推出“全球首款摺疊屏手機”而成為明星企業,今年1月,柔宇科技申請IPO之際,有媒體通過走訪調查,指出柔宇科技存在採購大客户身份蹊蹺、深圳大本營線下渠道自營撤店等問題。2月,證監會剛要抽檢,柔宇科技就主動撤回了科創板IPO申請,加上業績並不好看,三年半虧損了32億元,外界質疑柔宇科技是一家“偽科技”公司。
(圖/視覺中國)
對此,劉姝威11月21日中午在朋友圈回應,她2020年同意擔任柔宇科技的獨立董事,是因為看到公司的研發能力比較強,2021年初,柔宇科技回科創板上市申請,主要原因是在股東結構方面存在“直接層面三類股東”的情況,目前我國解決包含三類股東的公司申請上市的問題還有待出台相關的法律法規。
她還透露,2021年柔宇科技調整了發展戰略,專注於成為柔性電子技術及解決方案的供應商。最近,柔宇科技剛獲得近6億元的手機柔性屏模組單筆訂單。除了空中客車、柔宇科技正在與汽車製造商和機器人制造商合作研發,會有一些可觀的訂單。“我相信到2026年我的獨立董事任期結束時,柔宇科技可以成長為我們為之驕傲的企業。”
雖然是公認的“打假鬥士”,劉姝威也曾多次深陷“獨董不獨”的質疑。在2019年,董明珠因涉嫌違規披露公司業績信息,收到廣東證監局要求其規範信息發佈的監管警示函,和董明珠是“閨蜜”的劉姝威發文質疑廣東證監局是否存在選擇性執法,為什麼存在同樣行為的美的集團董事長方洪波沒有被警示。在“萬寶之爭”中,劉姝威則明顯偏向於萬科團隊,但最後以幾十萬的年薪擔任了萬科的獨立董事。
劉姝威為之背書的柔宇科技是否真的如她所説,是一家真正的高科技企業,還得看之後的業績表現。不過,康美藥業一案給了包括劉姝威在內的獨董們一個血淋淋的教訓,既然領了薪水就要承擔對投資者的責任和義務。2020年3月,《新證券法》對獨立董事履職要求更為嚴格。媒體報道,有數據顯示,在《新證券法》發佈後的16個月時間裏,A股出現700多份獨立董事離職公告。康美藥業產生的效應則更為明顯,據Wind數據,從11月12日19日,總有19家上市公司發佈了獨立董事辭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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