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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鐵應急被舉報 上交所問實控人夫婦是否侵害公司利益

由 尉遲長喜 發佈於 財經

  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11日訊 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日前發佈關於對浙江華鐵應急設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關媒體報道事項的問詢函(上證公函【2021】0838號)。問詢函要求浙江華鐵應急設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華鐵應急”,603300.SH)對被舉報的違規問題進行核實並補充披露相關事項。

  據中新經緯報道,8月8日下午,全球三大比特幣礦機公司之一的億邦國際在杭州舉行新聞發佈會,公司董事長鬍東實名舉報A股上市公司浙江華鐵應急設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嚴重財務造假、嚴重信息披露違規以及實際控制人胡丹鋒及其配偶潘倩涉嫌鉅額職務侵佔掏空上市公司資產等違規問題。

  8月8日晚間,華鐵應急收到上交所監管工作函,要求其就媒體報道相關事項明確監管要求。8月9日,華鐵應急發佈澄清公告稱,經公司核查,並與實際控制人胡丹鋒及其配偶潘倩確認,公司不存在涉嫌嚴重財務造假、嚴重信息披露違規以及實際控制人胡丹鋒及其配偶潘倩涉嫌鉅額職務侵佔掏空上市公司資產等違規情況。

  8月10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問詢函,要求華鐵應急核實並補充披露相關事項。其中,關於職務侵佔,上交所表示,媒體報道稱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曾開具比特幣賬户,利用上市公司購買的礦機挖礦並將產生的礦池收益據為己有。請公司核實並補充披露:(1)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自2018年以來是否持有或曾經持有比特幣,如有,請説明比特幣的來源;(2)結合前述情況,説明實際控制人及配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為。請律師發表意見。

  以下為原文:

  上海證券交易所

  上證公函【2021】0838號

  關於對浙江華鐵應急設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關媒體報道事項的問詢函

  浙江華鐵應急設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公司存在涉嫌嚴重財務造假、嚴重信息披露違規以及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涉嫌鉅額職務侵佔掏空上市公司資產等違規問題。根據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6.1條,請公司核實並補充披露以下事項。

  一、關於與億邦科技的合同糾紛。媒體報道稱紐博實業與公司實際控制人胡丹峯存在關聯關係,紐博實業簽收的56000台服務器系代上市公司簽收。請公司核實並補充披露:(1)公司與億邦科技之間簽訂服務器買賣合同後,紐博實業與億邦科技產生往來的過程和原因,以及相關交易的款項支付情況;(2)紐博實業與上市公司及實際控制人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係,紐博實業是否代上市公司簽收相關服務器。

  二、關於託管費用。媒體報道稱部分上市公司員工曾於2018年向託管方支付託管費用3000餘萬元,但該筆費用未被上市公司計入當年發生的託管費用中。請公司核實並補充披露:(1)媒體報道中提到的相關方是否曾向託管方支付託管費用,及其支付託管費用的原因和具體金額;(2)相關方是否系代替上市公司支付託管費用,與上市公司及關聯方之間是否存在資金往來;(3)上市公司2018年發生的託管費用的具體金額、相應的託管方,是否存在少計託管費用的情況,請會計師發表意見。

  三、關於職務侵佔。媒體報道稱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曾開具比特幣賬户,利用上市公司購買的礦機挖礦並將產生的礦池收益據為己有。請公司核實並補充披露:(1)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自2018年以來是否持有或曾經持有比特幣,如有,請説明比特幣的來源;(2)結合前述情況,説明實際控制人及配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為。請律師發表意見。

  請公司收到本問詢函後立即披露,並在5個交易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我部,同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